陕工商发〔2016〕77号《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
陕工商发〔2016〕77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各县(区)工商(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全面发展,不断释放新型城镇化蕴含的巨大内需潜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是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城镇是产业的主要承载地和生产要素的汇合地,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主战场。目前,全国经济总量的80%以上在城镇产出,投资的90%以上在城镇发生,信贷的66%在城镇投放,城镇已经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实现“十三五”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充分发挥城镇化这一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必须站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进而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服务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全省实现追赶超越发展、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本质体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已经成为必然进程和趋势。从2011年起,我国一半以上的人口生活在城镇,2015年底我省城镇化率达到53.6%,城镇成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主要聚集地。然而,长期以来人居环境建设得不到重视,导致各种形态、不同程度的“城市病”相继出现,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就是要坚持以提升城镇环境质量、人民生活质量和城镇竞争力为目标,彻底改变粗放型管理方式,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城镇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把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落到实处。
(三)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所系。新型城镇化的工作重点在于规划、建设和管理三大环节。管理工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涵盖了土地管理、人口管理、住房管理、市场管理、社会事业管理等各个方面,是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评判新型城镇化建设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做好城镇市场管理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分内之事和应尽之责。2015年,全省80%的GDP产生于城镇、88%的消费发生在城镇,对实现全省经济稳定增长起到了决定性支撑作用。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城镇作为聚焦主业、履职尽责的主阵地,切实做好城镇市场准入、监管、维权等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城镇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辐射带动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提升城镇消费环境
(一)积极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自今年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场所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这将是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消费维权法定职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维权效能的重要载体,更是实现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优化市场消费环境、推进经济发展消费驱动的有效途径。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作为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主要抓手,紧紧围绕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消费者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商品、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和推进创建活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改善和优化当地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信心和消费意愿,带动城镇消费市场扩大和消费经济发展升级,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基础保障。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举办“3·15”晚会和现场咨询活动等途径,广泛展开“一法一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重点做好青少年学生、老年消费者等重点人群,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普法工作,着力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法制环境。不断加强干部队伍的法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增强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效提升规范文明公正执法水平。按照全省“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总体安排,围绕创建内容、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发动,努力形成社会普遍关注、群众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保障“消费维权”创建活动良性开展并深入推进,进而推动当地消费环境改善和城镇发展品质提升。
(三)理顺畅通消费维权网络。扩展企业自治网络,深化“五进”,在市场、企业、景区、学校、电商设立由市场主体自主管理的“消费维权服务站”,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推行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化解大多数一般性消费纠纷。优化消协调解网络,由各级消协牵头,在乡镇(街道办)建立“消费维权投诉站”,在村、居委会设置“消费维权投诉站”提示牌,负责辖区消费教育引导、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指挥中心分流和群众投诉的消费纠纷调处工作。加强行政监管网络,完善12315维权网络和工作机制,将消费者投诉直接分流到县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由所在市级局负责跟踪督办,重点解决企业服务站和消协投诉站没有化解的消费纠纷,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织密绷紧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之网,促进发展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四)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加快推进工商、质监、食药监投诉平台“三线合一”,积极推行“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的消费维权集成服务。加强12315陕西工商百事通数据分析应用,坚持月统计、季分析、年报告制度,对投诉举报频次较高的企业开展行政约谈,对投诉举报居高不下的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对投诉举报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实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及时曝光典型侵权案例,推动消费维权工作从受理投诉、调解查处的治标层面向引导消费、规范秩序的治本层面跨越,不断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和科学化水平。
三、提高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优化城镇发展环境
(一)鼓励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聚焦各类“城市病”的病理病因,积极发挥市场准入“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导向作用,鼓励设立从事专业化住房租赁的市场主体,激活城市存量住房租赁市场;大力支持城镇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产业、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能源产业、大数据等新技术产业、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促进城镇经济绿色、循环、聚集发展;积极引导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新型业态发展和农业产业链延伸,提升城镇经济发展和人居环境质量。
(二)支持城镇人口创业就业。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拓宽前端准入渠道,在认真执行现行“宽进”政策的同时,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就近登记和设区市范围内跨区“一照多址”试点,不断探索集群登记、工位登记、商务秘书公司改革和放宽新兴产业名称表述条件的改革政策,进一步增强城镇创业创新活力,促进自主创业和集聚发展,努力实现返乡农民工、转移劳动力、移民搬迁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让三秦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分享新型城镇化发展成果。
(三)加强商标工作分类指导。对具有较高知名度、需要特殊保护的商标,指导其申请认定驰、著名商标,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对符合产业政策、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产品和服务,指导其申请注册和科学使用商标,大力发展商标品牌经济;对具有地方特色,特别是具有地理标志特征的名特优农产品,指导相关主体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力争培育一批具有区位优势、文化特色和市场竞争力的商标品牌,推动形成符合当地实际、体现资源禀赋、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结构,在促进发展特色产业、做强主导产业的进程中推进当地新型城镇化发展。
(四)根治违法违规广告污染。切实加强广告市场监管,及时约谈违法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和广告主,认真查办工商总局广告监测平台反馈的媒体违法广告案件,不断净化荧屏音频和阅读环境;拉网排查扰民的“广告牌”和违法的“野广告”,全面清理违法、低俗广告,不断推进城镇人居环境改善。加快推进广告市场监管思路和方式转变,积极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作用,不断推进广告市场监管由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从部门监管向协同共治转变,不断提升城镇的视觉美感。
(五)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经济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特别是开展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动、“红盾网剑”等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城镇市场经济秩序。持续推进打传规直工作,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和防控措施,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净化城镇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旅游市场环境,严格落实亮照经营制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市场违法违规问题,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消费环境,促进城镇形象提升。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同,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紧紧围绕当地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找准职能结合,加强工作统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保障措施,认真研究和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努力推进当地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发展。
(二)注重工作协同。新型城镇化建设是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省局的工作部署,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取得相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基础性作用,认真细致地落实各项服务举措,推动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工作向广度拓展、向纵深发展。
(三)把握力度节奏。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把握我国开始进入城镇化较快发展中后期的阶段性特征,新型城镇化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不可急功近利,切忌一阵风,防止走过场,要按照本地的行动方案和省局的工作意见,明确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把握好工作力度和工作节奏,沿着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一步一个脚印,打好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的歼灭战。
(四)狠抓任务落实。城镇工作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做到亲自参与方案制定、亲自开展动员部署、亲自过问督办,切实将服务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责任和压力级级夯实、层层传导下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5月4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