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工商信监规字〔2017〕1号《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及〈山东省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04 04:27:21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及〈山东省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





鲁工商信监规字〔2017〕1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有关处室、单位:

《山东省工商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及《山东省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下称《清单》)已经省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识到位。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是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下称“工商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级工商部门要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提升政府监管的公正性、规范性和简约性,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充分认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积极落实相关部署和要求,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领导,组织有力。今年年底之前,力争实现工商部门执法事项的随机抽查全覆盖,是工商总局和省局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各市、县(市、区)工商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参照省局《清单》和《细则》,尽快制定出台覆盖本部门全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相应实施细则,并根据年度抽查计划有序组织实施。要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立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本辖区涉及工商部门随机抽查监管的统筹协调。各市、县(市、区)工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和机制保障,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力量,确保此项工作责任明确、执行有力、取得实效。省局各有关处室要严格落实《清单》和《细则》各项要求,结合各自职责,根据今年部署的重点监管任务和检查事项,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指导、组织本业务条线的抽查工作扎实开展。

三、完善机制,规范运行。要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企业名录库,运用省局建设的“企业抽取(摇号)系统”或各地自主开发且符合随机抽取要求的软件系统,按照随机规范抽取的原则,从企业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县级以上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对名录库实行出入库动态管理并定期向上级部门备案。同时,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地选择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方式。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整合与协调联动,注重合理配置、统筹使用执法资源,建立完善工商部门各业务条线综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局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有效推进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建设。

四、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省局各相关业务处室要切实加强对本业务条线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积极探索总结基层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予以宣传推广。对基层在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关注和研究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市、县(市、区)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强化统筹协调和信息沟通,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有力支持,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5月3日







附件:

山 东省工商局局“双随 机、一公 开”实施细 则(试行).docx

山 东省工 商局随机抽 查事项清 单(第一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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