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财税〔2017〕47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浏览量: 时间:2017-12-05 04:47:47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冀财税〔2017〕47号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改善营商环境,我们对截至2017年4月30日的政府性基金管理政策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河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收费项目在执行中发生变化,省财政将及时调整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 北省执行的政府性基 金目录清 单
省财政厅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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