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工商注〔2017〕8号《贵州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10 01:39:09
《贵州省工商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和〈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黔工商注〔2017〕8号
各市(州)工商局,贵安新区市场监管局,贵安新区行政审批局,仁怀市、威宁县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7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工商局。
附件:
1.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
2. 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贵州省工商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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