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工商党〔2016〕17号《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明确党支部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10 03:21:40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明确党支部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





黔工商党〔2016〕17号

 





省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党支部:

根据局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有关工作,确保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现就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及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要按规定的内容学

(一)党章党规。要体现局党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

(二)系列讲话。要体现局党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

(三)专题讨论内容。围绕“五个能否”确定三个专题讨论的内容。

(四)其他内容。一是要体现省委、省局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内容;二是要将机关党委每月下发的学习内容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通知临时安排的内容纳入《贵州省工商局XX党支部“两学一做”月份学习教育计划表》。

二、要找准问题改

按照省委要求,“照镜子”是开展学习教育的基本方法,在制定学习计划的过程中,各支部要主动查找问题,对问题进行梳理,给支部党员提供“镜子”,让党员自觉对标,看存在什么问题,把问题找准抓住,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把解决问题的“靶子”树起来。查找问题要围绕局党组《实施方案》中明确六个方面的问题开展(即: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围绕这六个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查找支部党员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学习教育整改打好基础。

三、要按规定的动作做

(一)安排三次党课。分别对授课人职务姓名、授课时间、授课主题作出具体安排。其中一次必须安排在七一前后。

(二)抓好集中辅导。每月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委员组织辅导一次,对集中辅导的组织者、辅导时间、辅导的具体内容作出具体安排。

(三)搞好个人自学。要结合支部学习教育计划,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党员搞好自学。

(四)专题讨论。在6、8、10三个月份分别开展一次专题讨论,对讨论主题、讨论时间、重点发言人作出具体安排。

(五)立足岗位争当先锋。按照局党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内容,结合本职岗位在抢抓机遇用好政策上当先锋、在勇于担当攻坚拔寨上当先锋、在开拓进取走出新路上当先锋、在真抓实干推动落实上当先锋、在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上当先锋。

(六)各支部还可根据自己工作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搞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到既严肃又活泼,确保取得实效。

四、有关要求

(一)及时报批学习计划。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计划制定完成后,于4月30日前报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再报联系本支部的局党组成员签字审批实施;支部的学习教育计划制定后,以后每个月按支部的学习教育计划制定《贵州省工商局XX党支部“两学一做”月份学习教育计划表》,由支部书记签字后,报联系本支部的局党组成员审批后执行。

(二)规范好支部组织生活。各支部要严格按照机关党办在2016年1月26日在OA系统中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的通知》,严格规范支部的组织生活,尤其要注意在集中学习、专题讨论、开展活动时,要记录在《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本》中,记录内容尽量做到详实、规范;2016年党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的记录和有关“两学一做”内容原则上都应记录到局统一制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笔记本上;及时收集整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关文件及资料,分门别类建档管理。

(三)抓好宣传和信息报送。各支部要重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本支部开展“两学一做”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先进典型宣传出去,营造良好的学习教育舆论氛围。原则上每个支部每月至少制发一期学习简报,报局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办公室。

各支部拟制学习教育计划,按此通知规定的内容拟制,应周密谋划,不可漏项。



附件:【略】

1.贵州省工商局XX党支部“两学一做”月份学习教育计划表

2.贵州省工商局党组成员联系党支部一览表



 

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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