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工商合〔2016〕302号《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派遣制)〉示范文本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10 04:58:49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派遣制)〉示范文本的通知》
苏工商合〔2016〕302号
各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局、各市商务局、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保护家政服务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和规范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与江苏省商务厅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派遣制)》示范文本。
现将该文本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工作,积极提倡和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并做好合同档案管理等工作。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江苏省商务厅及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系。
附件:
1.《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中介制)》示范文本
2.《江苏省家政服务合同(派遣制)》示范文本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12月28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7660.html
本文关键词: 苏工商合,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商务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 家政服务, 合同, 中介, 派遣, 示范, 文本,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