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工商文〔2017〕1号《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强化担当作为争创一流业绩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7-12-17 00:04:45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强化担当作为争创一流业绩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







鄂工商文〔2017〕1号






各市、州、县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党中央和国务院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大战略部署,也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指示精神的战略举措。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担当作为,全力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争创一流业绩。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降低创业准入成本


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破除制约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充分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审批。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及时修订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目录,更新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进一步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巩固扩大“五证合一”“两证整合”改革成果,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推动更多涉企证照整合。结合中国(湖北)自贸试验区建设,探索“证照分离”改革,积极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扩大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登记、集群注册、工位注册和商务秘书公司托管登记等试点,鼓励各地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简化登记手续,释放住所资源。

(二)深入推进工商注册便利化。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建立外商投资企业网上登记平台,不断提升登记服务效能。向社会开放省、市、县三级企业名称数据库,探索企业名称自主查询、自主申报,稳步推进名称核准制度改革。完善“同城通办”“局所通办”服务,支持商业银行网点免费为创业群众代办工商登记。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构建便捷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

(三)不断优化招商引资服务。健全完善住所(经营场所)、投资(任职)资格、企业名称等登记准入负面清单,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推行“一次办成”服务机制,梳理发布企业登记“一次办成”事项清单,依托“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申办人最多到登记窗口一次即可领取营业执照。落实首办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口告知等措施,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引导服务、帮办服务、上门服务、跟踪服务、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优化招商引资环境。

二、大力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着力补齐经济发展短板

围绕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推进民营主体扩量提质,为全省经济优化结构、增强动力提供有力支撑。

(四)发展壮大民营主体。实施大众创业促进、小微企业成长、重点企业培优“三项工程”,推进“双创”示范点建设,开展“促民间投资、促自主创业、促招商引资”活动,抓实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导航服务,深化“万名工商干部进万企”,重点帮扶1000家私营企业争创龙头企业、名标企业、上市企业、“守重”企业和全国民企500强,促进民营主体做多做大做强。深化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团建工作,深入推进文明诚信示范创建,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力争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不低于80万户,市场主体总户数增长8%以上,企业类市场主体持续稳定增长,市场主体总量与GDP总量在全国的排位相匹配。

(五)培育发展“四新”经济。支持众创空间、创客工厂、创业咖啡、股权众筹、跨境电商、微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发展,引导企业运用“互联网+”创新经营模式和组织方式,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支持设立“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制定广告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引导国家级和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加快发展,深化广告业“四库三基地”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广告发展项目,搭建优秀广告企业和广告作品推介展示平台,力争全省广告经营额增速不低于8%。

(六)深入推进融资助企服务。实施融资助企“211”工程,深化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服务,推进动产浮动抵押、“商标贷”、“守重”企业增信贷款,探索动产抵押登记仲裁确认,搭建小微企业“融资平台”,联合个私协组织开展银企融资对接活动,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允许农村经营主体以钢结构厂房、农业生产用牲牛作动产抵押物,以种植未售的瓜果林木、养殖未出栏的牲畜等作浮动抵押物进行融资,扩大生产经营。

三、不断扩大市场有效供给,着力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主动顺应消费升级的新趋势,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供给质量,促进供需有效对接,更好满足群众消费需求。

(七)保障商品质量安全。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完善商品质量风险研判和防控,推行商品经营者随机抽查、重点检查和抽查检验相结合的监管方式,依法公布抽检结果,加强不合格商品清理,提升商品质量水平。加大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日常消费品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让群众敢消费、愿消费和安全放心消费。

(八)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实施制造业品牌提升、农产品品牌转化、服务业品牌示范“三项行动”,深化商标“四书五进”服务,完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孵化库,建设商标品牌集群示范园区,争取国家工商总局在中国(湖北)自贸试验区和有条件的市州增设商标注册受理窗口。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执法年”活动,深化“订单式”打假,探索“点题式”打假,加大知名品牌保护力度,满足群众中高端消费需求。力争2017年新申请商标注册2.5万件,新增驰名商标15件、地理标志10件,新认定省著名商标300件,商标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

(九)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培育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稳定增长。推行“农户+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公司)”等订单农业模式,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产品购销等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引导农村电商和农产品电商平台发展,推动农村经营主体、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电商企业对接融合,扩大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创建农产品品牌,进一步扩大农产品驰名商标和地理标志数量,做大做强一批特色优势农产品品牌。

(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坚持以“商品无假劣、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为主题,深入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商户、街区和消费维权站,试点创建放心消费示范行业、示范城市,持续改善消费环境。推进12315“五进”维权服务站重点领域全覆盖、向网络交易领域延伸,开展3·15系列宣传和消费者评议、消费体察等活动,完善消费维权社会共治体系。加快推进《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推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湘鄂赣皖消费维权协作,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开展“2017年红盾质量维权”行动,加强商品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规范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确保投诉举报处理率达到100%,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四、积极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着力保障资源高效配置

按照“职责法定、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社会共治”原则,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十一)优化市场信用环境。推广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和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快推动各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努力实现涉企信息全部归集到企业名下,统一进行公示。完善年报公示制度,力争2016年度年报公示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加强公示信息抽查监管,探索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继续签订部门间信用联合惩戒协议,推进失信一体化约束。建立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重塑信用。

(十二)推进重点领域监管。突出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网络交易违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不平等格式条款等重点问题,分行业、分时段开展专项整治和执法办案主题行动,深化综合治理,加强大要案件查处,不断优化市场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探索公平竞争审查评估机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制止地区封锁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加大重点违法广告监测、通报和处理力度,继续将广告违法率控制在较低区间。加强网络交易平台抽查监测、专项检查评估和问题约谈整改,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深化“无传销”城市创建,完善打防控管体系。

(十三)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围绕鼓励创新创业,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探索建立包容、简约、高效的监管模式。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制定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监管职责目录,健全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相互衔接的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和执法协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推进“双随机”抽查全覆盖和跨部门联合抽查。深化建设性执法,建立执法风险评估制度,慎用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加强工商信息化建设,探索大数据监管,推进电子取证等现代信息技术运用。

五、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着力强化改革和履职保障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扎实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任务措施。

(十四)严明作风纪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四风”问题,开展常态化督察暗访,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严格执行《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禁令》,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五)强化正向激励。树立“担当有为”的正确导向,充分发挥全省系统担当有为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培养广大干部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品德和能力,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政治品质。完善选人用人、评先评优、考核评价等工作制度,健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开展“担当有为先进典型暨荆楚楷模最美工商人”巡回宣讲,大力弘扬担当有为的正能量。加大工商工作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工商工作社会影响,树立良好部门形象。




 

湖北省工商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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