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食药监法〔2016〕189号《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7-12-20 00:51:55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豫食药监法〔2016〕189号






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豫政办〔2016〕17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140号)精神,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现就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提升监管效率,着力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 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工作任务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2016年12月底前建立省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严格按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比例和频次等。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

按照管辖范围和行政执法权限,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监管的检查对象全部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不遗漏。同时根据检查对象变化情况实时更新。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录入执法检查人员的职务、专长、业绩等基本信息,并按照其擅长的检查行业、领域等进行分类。要规范名录库人员的推荐、审核、淘汰等程序,确保执法检查人员业务熟练,能依法有效履行检查职责。

(四)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根据食品药品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程序,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抽查工作细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通过摇号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工作会同纪检监察机构共同实施。执法检查人员存在回避情形的,应当依法回避。

2.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4.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5.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6.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按照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7.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8.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三、职责分工

(一)政策法规处牵头负责 “双随机、一公开” 推进工作,并会同有关处室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二)11月底前,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食品处、药化监管处、器械监管处等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

(三)11月底前,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食品处、药化监管处、器械监管处等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抽查工作细则;

(四)12月底前,人事处负责制定执法检查人员管理培训办法;

(五)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食品处、药化监管处、器械监管处等相关业务处室负责将各自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督查督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创新,特别是对解决食品药品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比例不平衡更具有现实意义。各单位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省局成立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许廷敏局长任组长,尹建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尹建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政策法规处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切实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随机抽查对于营造公平的市场发展环境、降低市场主体成本、推动大众创业和万众创新方面的重大意义。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努力实现执法成本最小化和执法效能最大化。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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