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设标〔2017〕97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非承重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建筑构造〉、〈建筑防水构造(八)〉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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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非承重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建筑构造〉、〈建筑防水构造(八)〉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7〕9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有关各设计单位:
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非承重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墙体建筑构造》、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建筑防水构造(八)》两项标准设计图集,经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技术委员会审查通过,批准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自2018年3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
标准设计图集由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由编制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标准设计名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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