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食通〔2017〕33号《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2-28 00:31:57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






津市场监管食通〔2017〕33号







各区局,委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0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7〕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要强化执法检查,在巩固深化“双推进、双落实”和畜禽水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严格监督各类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要加强抽检监测,落实年度抽检计划,做好不合格样品的核查处置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各类违法违法规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做好移交、移送、通报和信息公开工作。要强化宣传教育,开展社会共治。

请各区局分别于11月25日、12月25日前通过OA报送本辖区工作情况及统计报表(联系人:张树清)。





附件:农 药兽 药专项整 治情况统 计表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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