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工商规〔2017〕13号《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08 03:10:24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黑工商规〔2017〕13号







各市(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牢牢把握、主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大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黑龙江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黑政办明传〔2017〕17号)要求,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成品油市场的整治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已经发现和解决的问题反弹回潮,切实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成品油市场监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是维护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措施,事关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环境保护和治理等工作成效,对于保障消费者切身利益,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意义重大,是政府关心、百姓关注的大事。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具体责任,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进一步巩固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成果。

二、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要积极与商务、质监、安监、环保等部门加强协作,组织力量集中开展一次“回头看”检查,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特别是加油站进行再检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重点开展“六查六看”:一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查看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是否齐全、名称是否相符、是否亮证、亮照经营、是否在有效期之内、是否按时年报;二查进销货票证,看油品名称、标号、等级,看油品来源是否合法、是否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油品;三查油品公示、标示内容,看是否对油品进行公示、标示,油品标示是否真实、规范;四查注册商标,看注册商标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五查广告宣传,看是否存在对油品的质量、用途、牌号、等级、价格、供应、市场信息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六查整改落实情况,看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回头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各部门职责,依法作出处理。

三、严格落实成品油经营者主体责任,监督其履行商品质量义务。要加强法律宣传和行政指导,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成品油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守法经营和诚信经营意识。督促成品油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停止销售等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保障商品质量。监督成品油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对消费者的承诺履行商品质量义务,承担商品质量责任。监督成品油经营者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如实记录进货检查验收情况,并根据商品特点采取必要的保管措施,保证所销售商品的质量。

四、加强油品公示、标示管理,便于消费者选择、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

《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对车用成品油相关信息公示作出规定,要求车用成品油零售经营者应在经营场所公示销售车用成品油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产品标准或者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并设定了具体罚则。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为契机,检查加油站车用成品油公示、标示工作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所有加油站都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详细公示销售车用成品油的产品名称、生产企业、牌号、产品标准或者检验合格证明等信息。要认真落实好省工商局《关于规范加油站油品标示工作的通知》(黑工商发〔2016〕79号)要求,进一步抓好加油站油品标示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未对油品进行公示、标示,或者油品标示不规范的加油站,要依据《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调查处理。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我省秋收季节即将来临,秋收时节是成品油销售的高峰期,也是成品油更换关键时期。各地要采取务实管用措施,加强成品油市场监管。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在油品质量方面,依法查处质量不合格的油品、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油品。在日常经营行为方面,要重点查处未以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油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油品冒充合格油品;查处商标违法行为,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查处对油品的质量、用途、牌号、等级、价格、供应、市场信息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查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及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曝光重大典型违法案件,形成对违法者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六、加大质量抽检力度,强化成品油质量监管。今年成品油质量抽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各地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检和省检任务。认真执行成品油质量抽检计划,以城乡结合部、主要交通干线、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集中地等为重点区域,以消费者投诉集中、媒体曝光、历次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为重点,加大油品质量抽检力度,按时完成本年度抽检工作任务。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的规定,严格履行抽检工作程序,切实提升抽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七、加大信用惩戒力度,推进成品油经营企业诚信经营。要牢固树立信用监管和综合执法理念,充分利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按照信息统一归集工作要求,及时做好成品油经营企业特别是对加油站的行政处罚信息的统一归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进行信用信息公示。积极推进加油站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定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定期报送典型案例,使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推进加油站诚信经营,更好地维护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

八、加强督办检查力度,确保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按照省工商局《关于2016年全省流通领域成品油抽检不合格报告案件线索办理情况的通报》及有关要求,依法办理省工商局交办的流通领域成品油抽检不合格报告案件线索,用案件办理推进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省工商局将对各地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及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和成品油监管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各地要认真做好自纠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查情况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省工商局。同时,各地要做好对所辖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成品油市场整治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督查问责督促基层的工作落实。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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