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工商办发〔2017〕33号《2017年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量:          时间:2018-01-08 03:27:08

2017年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黑工商办发〔2017〕33号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围绕省委省政府、工商总局工作部署和省局年度工作安排,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建好公开平台,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

二、围绕工作部署,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继续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在省局官网设立专栏集中发布,除涉密事项,都要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对公开事项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省局官网反馈意见信箱功能,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在省局官网设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等专栏,集中发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省政府网站和省局官网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汇总形成并统一公布工商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省局官网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省局有关处室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二)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公开。围绕省政府“探索证照分离,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要求,及时做好“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企业登记处、个私处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做好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网络市场监管、商标监管、广告监管、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的政务信息公开。(省局有关处室、省社会信用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四)推进消费升级信息公开。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加强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运行工作指导,做好消费者诉求数据分析结果公开工作。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等工作的公开力度。(消保处、竞争执法处、广告处、市场处、网监处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规范基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建立健全“五公开”工作机制。推动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完善主动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未履行发文程序退文、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增强决策透明度。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安排部署,完善优化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加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享应用,加快推进法人基础信息库建设。整合工商系统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并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效能,形成统一的工商信息化体系。

(三)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省局官网改版升级,在目前试运行的基础上,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完善相关栏目设置,增加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等平台的链接和下载功能,强化集群服务效应,争取早日上线正式运行。不断加强省局官网内容、政务新媒体建设,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做好日常监测和季度抽查,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四)推进公开内容标准化建设。按照“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要求,在梳理应公开内容的基础上,编制省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具体事项目录,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五)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和省局自媒体做好重要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发挥主流媒体“定向定调”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监测、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六)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答复规范要求,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程序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政务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部门网站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观念,将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考虑、协同推进。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公开栏目、责任处室、具体责任人和日常更新维护等事项,推动政务工作在便民利企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二)加强监督考核。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省局官网管理等事项纳入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共性责任目标考核等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工作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要畅通互联网沟通渠道,采取网上建议、互动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社情民意,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结合省局每月开展的大讲堂活动,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授课指导,加强对全员政务公开基本知识、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网络等平台开展宣传、解读等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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