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环发〔2012〕40号《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

浏览量:          时间:2018-01-13 03:10:35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陕环发〔2012〕40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规划土地环保局:


为加强我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严控污染物新增量,持续推进污染减排,现将《陕西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陕 西省建设项 目主要污 染物排放总 量指标管理暂 行办法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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