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财办综〔2017〕96号《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13 03:32:50

《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财办综〔2017〕96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物价局(经济发展局、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建立健全我省环境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污染物减排,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税〔2015〕6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陕西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试行)》(陕政办发〔2016〕51号),在总结我省《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综〔2015〕173号)执行两年来经验的基础上,我们重新制定了《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附件:排 污权出让收 入管理办 法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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