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环发〔2017〕14号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实施细则》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1-13 05:40:19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环发〔2017〕14号







各设区市环保局、杨凌示范区环保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环保局,神木县、府谷县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和环保部《关于印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环水体〔2016〕186号)精神,省环保厅制定了《〈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陕西省实施细则》,经2017年第4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排 污许 可证管理暂行规 定》陕 西省实施细 则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4月21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9473.html

本文关键词: 陕环发,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排污, 许可证, 管理, 暂行规定, 陕西省, 实施细则,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