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党发〔2013〕30号《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01-15 01:05:42

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津党发〔2013〕30号






中共天津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密结合天津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1.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又一次总部署、总动员。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总结了35年改革开放的重要经验,分析了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以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升华了我们党对改革的认识,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和中央要求上来,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汇聚推进改革正能量,形成深化改革强大合力,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2.改革开放以来,全市人民锐意改革创新,奋力开拓前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当前,天津发展已进入向更高水平迈进的新阶段。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机遇和挑战并存,任务艰巨而繁重。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化解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坚定不移推进改革。我们要深刻认识改革的历史必然性,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敢于啃硬骨头,勇于涉险滩,善于打攻坚战,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不断开创天津改革发展新局面。

3.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中央精神与天津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发挥滨海新区先行先试重要作用,坚定信心,凝聚共识,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

4.要按照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稳妥从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活力、添动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前进。

5.通过全市共同努力,到2016年,推动一批重点改革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法治天津建设迈出更大步伐,文化创造活力进一步激发,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切实加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全面完成中央提出的各项改革任务,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制度建设更加完善,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走在前列,为建设美丽天津、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6.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整合部门内部审批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继续下放审批权限,完善行政审批服务机制,增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功能。加强政府对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完善经济运行分析研判和监测预测预警机制,健全民主决策、政策评估和调整机制。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进一步整合工程建设、土地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等平台,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络建设,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投资项目依法依规自主决策。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严格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健全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统一协调精简高效廉洁原则,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规范职能配置,明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

7.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积极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促进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鼓励非国有资本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以及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国有企业分类监管体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健全监管法规、业绩考核、薪酬管理等体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8.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重组竞争类企业,整合公共服务类企业,做实功能类企业,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做优做强做大优势企业集团和核心骨干企业,放开搞活中小企业,清理退出劣势企业和低效资产。推进企业上市,提高国有资产证券化水平。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制度改革,理顺管理层级,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

9.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破除“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建立民间资本投资开放项目库,制定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具体办法,落实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和机构通过资产收购、产权受让、参股控股、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制为民营企业。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支持民营企业上市。

10.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编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以外领域。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实行先照后证,允许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实行注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和市场主体异常名录制度。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系,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维护市场秩序。完善企业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推进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和广泛应用。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强化价格监管,推进水、电、气、热等重要公用事业和教育、医药等公益性服务价格改革,加强城市管网输配价格管理,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11.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发挥市场对技术研发方向、路线选择、要素价格、各类创新要素配置的导向作用。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和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创新骨干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支持力度,推进应用型技术研发机构市场化、企业化改革,培育新型产业技术研发机构,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区域创新共同体机制。争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发展技术市场,完善技术中介服务体系,健全技术转移机制,构建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整合科技规划和资源,完善政府对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和共性技术研究的支持机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依照规定应该开放的一律对社会开放。构建公开透明的科研资源管理和项目评价机制。探索科技成果收益权和处置权改革。完善高层次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机制,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兼职兼薪机制。

12.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在加强监管前提下,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发展村镇银行和基层金融机构。推进产业与金融融合发展,支持建立金融控股集团和产业金融集团。鼓励金融创新,支持开展小额信贷等普惠金融业务,积极稳妥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收账款债权流转等新型业务。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快创新型交易市场建设。争取扩大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试点。推进中新生态城人民币跨境业务创新试点。发展设立融资租赁资产交易和登记结算业务,拓展融资租赁资产退出和融资渠道。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

13.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明确市和区县两级政府事权范围,以事权调整带动财力配置,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相互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完善借用管还机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逐步将政府性债务收支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健全财政资金监管机制。完善税收管理制度,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强化专业化管理和信息管控,健全税收保障制度,构建社会化协税护税体系。清理税收优惠政策,规范税收秩序。

14.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加快集体土地房地确权登记发证。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探索多途径安置方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探索建立非公益性用地目录。完善土地租赁、转让、抵押二级市场。

15.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培育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农村发展合作经济,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现代农业。完善政策办法,盘活农村资源资产资本,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设施所有权确权试点,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制度。扩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试点。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渠道。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工同工同酬,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保障金融机构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鼓励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建立城乡均衡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6.深化“三改一化”改革,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坚持规划引领,推进制度创新,统筹推进小城镇和新农村建设,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加快示范小城镇建设,探索就地就近推进城镇化的新途径新方式,促进产业和城镇融合发展。健全进入小城镇农民转居民办法,完善小城镇落户政策,加快推进农民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的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建立财政转移支出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促进小城镇财政实力与人口规模相匹配。完善村级组织工作职能向社区管理职能转型相关办法,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居委会建设。健全完善农村集体成员认定、集体收益分配、股份转让继承等政策和管理办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和继承权。创新改制后集体经济的经营模式,促进农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17.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创新,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构筑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为核心,新城、中心镇、一般镇、中心村和基层村多层次布局合理的城镇村体系。建立透明规范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通过政府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积极稳妥开展强镇扩权试点,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小城镇,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从严合理控制城市建设用地,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

18.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探索促进投资和服务贸易便利化综合改革试验,加强制度创新,努力形成天津特点和优势。建立健全投资环境评价体系和维护开放透明市场规则的保障机制。改革外商投资管理模式,放宽投资准入,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健全对外贸易促进机制和监管体制,发展市场采购贸易、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保税贸易等新型贸易方式,推进对外贸易便利化。推进口岸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创新,深化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通关模式改革,促进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鼓励发挥自身优势到境外开展投资合作,加快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完善境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和救助机制。

19.加大对内开放力度,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天津区位、港口、综合配套改革和高端制造业等优势,建立健全区域多层次合作协调机制。按照谱写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双城记要求,借重用好首都资源,深化京津冀务实合作,促进环渤海区域协同发展,推进基础设施相联相通、产业发展互补互促、资源要素对接对流、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境联防联控,实现良性互动、共赢发展。创新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机制。扩大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开放合作。发挥华侨华人作用。

三、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20.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完善立法规划,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落实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制度。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组织代表视察调研等形式,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

21.拓宽协商渠道,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以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在全社会开展广泛协商,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拓宽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协商渠道。深入开展立法协商、行政协商、民主协商、参政协商、社会协商。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建立健全决策咨询制度。发挥统一战线在协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协商。市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提出规划,采取协商会、谈心会、座谈会等形式,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完善民主党派市委会直接向中共天津市委提出建议制度。加强与党外代表人士的联谊交友。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各级党委和政府、政协制定并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建设,规范协商内容、协商程序,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完善委员联络制度。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22.大力发展基层民主,促进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规范居委会、村委会自治职责,强化组织、服务、纽带作用。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23.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加快建设法治天津。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天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制度。健全法治天津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严格落实责任制。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机制。

24.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减少行政执法层级,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海域等重点领域基层执法力量,推行街镇综合执法,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管到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完善执法考评体系,加强执法过程监管,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5.深化司法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推动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和职业保障制度。健全司法权力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机制,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扩大人民陪审员规模,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

26.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细化和规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实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制度。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明确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行和完善党委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建立决策失误问责和纠错机制,建立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纪委述职述廉制度。改进行政监察方式,深入推进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审计监督,推进审计监管体制改革,建成“审计监督一张网”,实现审计监督的全覆盖、常态化和关口前移。推行制度加科技办法,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制定公开标准,创新公开方式,落实公开责任。

27.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建设廉洁政治。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制定实施责任追究具体办法。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推动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落实市纪委向市级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探索实行跨部门联合派驻。改进巡视制度,实现对区县、市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的具体制度,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建立健全网络举报、办理和回复机制,充分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28.加快体制机制改革和建设,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围绕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完善配套措施,强化制度建设,健全长效机制。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加强作风建设各项要求。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调查研究机制,落实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改进会风文风和新闻报道等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和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待遇等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经商、担任公职和社会组织职务、出国定居等相关制度规定,建立社会监督和公众评价机制,防止领导干部利用权力或自身影响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建立健全科学管用的作风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创新考评方法,提高考评质量,用好考评结果。

29.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坚持富民与强军相统一,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支持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开展国防科技协同创新,支持优势民营企业和优质社会资源进入军品科研生产领域。健全依托地方院校培养军事人才机制。创新国防教育方式方法,增强群众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健全国防动员领导管理体制,推进国防动员和应急管理机制衔接,完善平时征用和战时动员法规制度。落实民兵预备役体制改革任务。拓展部队保障社会化领域。完善抚恤优待政策。创新双拥共建活动方式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30.完善文化管理体制,提高文化宏观管理能力。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规范文化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和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整合新闻媒体资源,推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严格执行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重视新型媒介运用和管理,规范传播秩序。

31.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充分流动。进一步深化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推动报业、广播电视、出版、演艺等领域资源整合,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推进文化和科技、金融、旅游、商贸融合发展。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加强版权保护。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推出更多文化精品。

32.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建立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促进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分配制度,完善绩效考核机制。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建立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投入机制。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建立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快速通道和激励机制,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33.扩大对外文化交流,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理顺内宣外宣体制,支持重点媒体面向国内国际发展。完善支持文化走出去的政策措施,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和中介机构,建设对外文化贸易服务基地,支持文化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文化产品出口。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

五、深化社会体制改革

34.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改进美育教学,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机制,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化联合学区机制改革,不设重点学校重点班,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国家职业教育创新示范区建设。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创新与育人机制,强化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规模与就业联动机制,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促进高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改革发展。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多元录取机制。推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改革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健全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比例。健全高职院校以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招考制度,开展注册入学试点。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深化管办评分离制度改革,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教育督导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35.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建立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联动机制,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建立产业规划和重大项目就业效果评估机制。规范招人用人制度,消除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促进平等就业。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结合产业升级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更多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公务员定向招录和事业单位优先招聘比例。整合发展市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鼓励全民创业,完善创业贷款融资机制,健全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创新职业培训模式,贯通岗前培训、技能提升、转岗就业等全程培训通道。扩大失业保险金使用范围,改进就失业登记管理办法,实行失业预警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36.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努力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推行行业工资指导线,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健全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由要素市场决定的报酬机制。优化上市公司投资者回报制度,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努力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37.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制度。依法扩大参保缴费覆盖面。坚持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个人账户制度,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确保参保人权益。完善城乡居民养老、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完善居民与职工社会保险衔接转换机制。健全合理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完善社会保障财政投入和预算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落实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加快健全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经办服务体系。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服务产业发展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价补联动机制,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

38.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健全网络化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人事薪酬制度。推行社区医生与居民契约服务模式,逐步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资源整合,完善保障与运行管理机制,加快区县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改进医保支付方式,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举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团队合作、签约服务改革。探索建立医疗服务联合体。调整完善生育政策。

39.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规范城乡社区组织体系和公共设施建设标准,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坚持依法治理,完善社会治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推进以行业规范、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建设,综合运用法律规范、道德约束、行政管理、经济调节和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解决社会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妥善处理和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完善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

40.加强培育和管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实施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权责、依法自治、发挥作用。创新社会组织扶持培育管理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依法、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支持发展志愿服务组织。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登记。探索行业协会和商会“一业多会”。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引导其依法开展活动。

41.创新体制机制,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畅通有序的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改革行政复议体制,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加强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建立实有人口动态管理系统,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覆盖。全面实施居住证管理制度。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2.健全公共安全体系,推进平安天津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实行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和整改评价制度,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防止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完善国家安全工作体制机制。健全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维护公共安全稳定。

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43.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严格用途管制。对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健全空间规划体系,深化空间发展战略,突出发展特色优势,优化空间布局结构,科学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落实用途管制。健全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提高工业用地单位面积使用效益。完善水资源配置制度,减少地下水开采。

44.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开展被污染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和治理修复行动。划定生态环境敏感和脆弱区域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45.实行资源有偿使用,落实生态补偿制度。严格实行各种资源税费制度,健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治理成本和修复效益的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的生态补偿机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建立地区间横向补偿制度。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健全排放约束机制和减排激励机制,制定差别化排污收费政策。建立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探索建立环保产业发展基金和环保公益基金,编制社会资本投资环境保护领域产业指导目录,推行环境服务政府购买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46.改革管理体制,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健全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独立进行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建立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探索形成环境监测、污染控制、行政处罚一体的环境监管模式。建立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的生态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实施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修复受损岸线和人工化岸线。全面落实“河长制”管理。建立空气重污染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推动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构建政府、企业、公众之间的环境质量和企业排污信息沟通机制,健全举报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健全地方环保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严格环境准入,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施行业性和区域性特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立完善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机制,实行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赔偿制度。

七、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

47.切实履行领导责任,把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成立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抓好重大改革措施的组织实施。各级党委要把全面深化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以重大问题为导向,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牢牢把握方向,大胆探索实践,注重统筹协调,凝聚改革共识,正确、准确、有序、协调推进改革。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制度,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能力、动员组织能力、驾驭复杂矛盾能力,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广大党员积极投身改革,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推动改革不断取得新突破。

48.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完善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改进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办法,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改进后备干部产生和管理办法,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实行市管干部集中统一管理,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健全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制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办法。健全完善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制度。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创新吸引人才办法,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深入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完善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在一线创业。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方式,充分发挥各类人才作用。

49.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形成改革强大合力。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找准改革的最大公约数,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集中各方面智慧和力量,齐心协力推进改革。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允许试错,扎实推进改革试点试验,及时总结推广群众创造的成功经验。加强对改革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思想认识问题,为顺利推进改革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50.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推动各项改革取得实效。把自觉维护中央大政方针的统一性、严肃性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加强对重大改革措施实施效应和社会反应的分析研判,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定任务、添措施、建机制,精心考虑,精密设计,精准发力,积极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加强动态跟踪,深入推动落实,确保改革蓝图变成生动现实。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的旗帜,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务求必成,为加快建设美丽天津,建成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而奋斗!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29683.html

本文关键词: 津党发, 中共天津市委, 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 改革, 重大问题, 决定,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