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发〔2017〕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01-20 05:33:35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




晋政发〔2017〕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当前,我省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推进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推动自主创新、优化投资结构、促进产业升级,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践行新发展理念,依托转型综改试验区主战场,坚持企业主体、市场决定、创新驱动、政策导向,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重点实施八大专项工程,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加速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进一步提高工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力争“十三五”期间,技术改造投资逐步提高,年均增长达到12%;技术装备、智能制造水平逐步提高,重点产业中60%的优势企业技术装备总体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先进产能比重、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清洁生产和企业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二、主要方向

依托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园区、关键共性技术实施技术改造,着力延伸与完善产业链条,推进产品深加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一)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围绕冶金、焦化等传统产业,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智能升级、信息化、清洁安全发展、“三品”建设等为重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其中:钢铁产业推动装备大型化、智能化,着力优化品种结构;有色金属产业重点突破关键共性工艺技术,推广新型高效节能环保技术;焦化产业严格控制总产能,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坚持稳焦兴化、焦化并举、上下联产、以化领焦;食品产业提升酒、醋、乳、功能食品、方便食品等生产能力,提高质量检测、安全保障能力;轻纺产业以日用玻璃、陶瓷、造纸、塑料、日化、室内装饰用品、工艺美术品、印染服装等为重点,推进产业规模化、特色化、品牌化。

(二)促进新兴产业根植性、规模化发展。围绕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以实施《中国制造2025山西行动纲要》为重点,加快新兴科技与传统产业的有机融合,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的规模化发展。其中:煤化工产业鼓励发展适合我省煤种的大型煤炭气化技术,发展循环经济;装备制造产业发展节能环保装备、煤层气装备、基础工艺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煤炭机械、轨道交通装备、重型机械、纺织机械、液压元器件、农业机械等产品,培育光伏设备、核电、垃圾发电等新能源装备,着力提升关键工艺技术水平及配套能力;节能环保产业推广节煤、节电、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和装备,做大高效锅炉、脱硫脱硝设备、高效电机等节能环保装备,加快固废利用、煤层气利用、再制造等综合利用;推广风光互补技术、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光电建筑一体化及光热应用,促进煤层气、焦炉煤气等清洁利用;新材料产业加快新型化工材料、新型金属材料、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新材料研发及成果转化步伐,延伸产业链;推进装配式建筑行业发展,鼓励新型墙体材料企业向建筑构配件和部品部件转型;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零部件及整车产业发展,建设整车及零部件研发、生产共性技术和检测平台;信息技术产业支持光电子、新型集成电路专用芯片、北斗系统、云计算、物联网、软件及信息服务等发展;医药产业结合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推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医药工艺装备和质量控制改造升级,增加制药制剂品种,培育医用卫生材料及医疗器械产业。

三、重点任务

重点实施八大技术改造专项工程,通过重大项目带动,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一)智能制造示范专项工程。支持重点企业采用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柔性生产、小批量定制等智能制造技术或制造模式进行改造。支持优势企业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供应链优化,开展智能装备、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企业、智能互联企业试点示范。

(二)技术创新提升专项工程。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加大科研投入,鼓励推进“双创”平台建设;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完善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层级结构;进一步深化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重组,推进技术联盟和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建设;推动企业针对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的联合研发和产业化;支持企业开展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攻关与产业化。

(三)绿色制造推广专项工程。积极推广先进节能、节水、节材技术和工艺,组织实施工业节能减排改造示范项目;支持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企业电能信息集成系统建设,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先进产品、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废旧金属、废塑料、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等回收利用;推广水泥行业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和污泥技术;推进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等工业固废的规模化、高端化利用,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

(四)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专项工程。以互联网思维为导向、大数据战略为引领,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回收再利用等各环节的应用;推进信息技术在工业产品上的嵌入式应用,提高工业产品智能化水平;支持企业发展系统集成方案、网络协同制造、工业云服务等新模式;支持开展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宣传、培训、认证、评估等相关专业服务。

(五)军民产业融合专项工程。引导各军工集团及驻晋军工企业发挥军工技术优势,布局和投资军民融合产业;鼓励民口单位、民营企业发展军民融合产业,加速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支持与军工技术同源或工艺相近的高端装备制造、数字经济、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军民融合产业规模;加强对军民融合产业重点项目的扶持;推进一批省级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园区)建设。

(六)工业转型强基专项工程。以解决产业链薄弱环节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四基”问题为主攻方向,加快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组织实施一批工程化、产业化改造项目和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能力提升项目;加强顶层设计,探索创新工业“四基”推动机制,完善政策措施,逐步探索形成推动实现工业强基的新模式。

(七)服务制造创新专项工程。鼓励制造企业围绕提高研发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发展市场调研、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工程总包和系统控制等业务,鼓励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以功能设计、结构设计、形态及包装设计等为主要内容的工业创新设计产业;引导工业企业加快物流业务整合、分离和外包,加快信用、认证、标准、支付和物流平台建设;鼓励制造企业围绕产品功能拓展,发展故障诊断、远程咨询、专业维修、在线商店、位置服务等新型服务业态。

(八)公共平台建设专项工程。面向重点行业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制造业信息平台、技术改造信息平台等;加强园区供电、供热、供水、信息化、“三废”处理、安全监控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现有园区企业整体改造提升,建设一批省级工业园区;整合资源,重点支持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一批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西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全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积极整合政策资源,协同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统计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工作。

(二)创新资金支持方式。省级财政安排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采取贴息、补助等方式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研究制定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鼓励市、县人民政府设立一定规模的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分层级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三)拓宽技术改造融资渠道。对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积极搭建银企信息对接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指导金融机构加快创新适应企业技术改造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为技术改造项目提供多元化融资便利。加强信息共享,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采用融资租赁、上市融资、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方式融资进行技术改造;推动我省现有产业基金加大对工业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支持。

(四)强化工作绩效考核。每年对各市技术改造工作开展一次绩效考核,具体办法由省企业技术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制定并组织实施。各市要加强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监督。

(五)营造良好发展氛围。成立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供技术、管理、信息等服务。每年优选汇编技术改造典型案例,大力宣传加强技术改造的重要意义、支持政策及先进典型、发展成效,营造浓厚的发展氛围。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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