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食药监食生〔2018〕13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有关“低糖”释义请示的批复》

浏览量:          时间:2018-01-25 02:48:54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明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有关“低糖”释义请示的批复》





沪食药监食生〔2018〕13号






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请求市局明确〈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有关“低糖”释义的请示》已收悉,经咨询和研究,答复如下: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问答)(修订版)(二十七)关于碳水化合物及其含量中明确“碳水化合物是指糖(单糖和双糖)、寡糖和多糖的总称”。在《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附录C表C.1“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中,对声称“低糖”的,要求的条件是“每100克食物中碳水化合物(糖)的含量小于等于5克”,该表述中的“(糖)”是指单糖和双糖。

此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9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30309.html

本文关键词: 沪食药监食生,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明确, 预包装食品, 营养, 标签, 通则, 低糖, 释义, 请示, 批复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