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政〔2018〕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决定
豫政〔2018〕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省政府决定对郑州市公安局等39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总结提升,争取更大的成绩。全省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锐意进取,开拓创新,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附件: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日
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名单
郑州市公安局
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开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开封市国税局
开封市禹王台区地税局
尉氏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洛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审计局
洛阳市吉利区公安局
新安县地税局
平顶山市工商局
安阳市地税局
安阳市烟草专卖局
鹤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鹤壁市淇滨区城市管理局
新乡市发展改革委
新乡市卫生计生委
卫辉市国税局
焦作市质监局
濮阳市工商局
许昌市城市管理局
许昌市魏都区烟草专卖局
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漯河市财政局
漯河市质监局
三门峡市工商局
南阳市城区烟草专卖局
商丘市国土资源局
信阳市工商局
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太康县工商局
确山县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济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济源市交通运输局
巩义市国税局
巩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滑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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