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设标〔2017〕104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HA JX-31-2017)〉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HA JX-31-2017)〉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7〕10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 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 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 A1-31-2016)》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与之配套的《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HA JX-31-2017)》予以发布。
《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E 园林绿化工程)、《河南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综合单价(2009)》、《郑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仍使用与之配套的《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8)》。
《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HA JX-31-2017)》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
附件:《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HA JX-31-2017)》编写单位和编写人员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2月27日
《河南省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HA JX-31-2017)》编写单位和编写人员
一、主编单位
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二、软件支持
河南金鲁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三、主编
徐佩莹、赵忠爱
四、编制人员
刘社会、张 鹏、王俊伟、郭宏伟、王云飞、张 旭、
刘园园、王利平
五、审定人员
刘红生、祁慧增、何丽娜、张 一、宋福生、孙冬云、
崔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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