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政办发〔2017〕70号《吉林省用人单位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8-02-25 02:57:07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吉林省用人单位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吉政办发〔2017〕70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制定的《吉林省用人单位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30日







全文下载:吉 林省用人单位延 期缴纳社会保 险费管理暂 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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