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商规字〔2018〕2号《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3-15 02:46:29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粤工商规字〔2018〕2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省工商局经济检查局、直属局: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7〕3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涉及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府法〔2017〕39号)要求,省工商局对2005年以来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现决定废止《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工商外企字〔2010〕674号)。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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