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设标〔2018〕12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8-15 05:50:23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批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8〕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由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一)总体设计及附属设施图示》《城市综合管廊工程(二)节点构造》标准设计,经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技术委员会专家审查通过,现批准为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自2018年4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

标准设计图集由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附件:标准设计图集名称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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