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投资〔2018〕100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社会服务兜底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社会服务兜底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豫发改投资〔2018〕100号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社会服务兜底工程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8〕35号)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计划下达
本批计划下达我省2018年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建设项目35个,下达投资5825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6810万元,市县(区)投资31442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优化投资计划下达流程,缩短工作周期,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下达投资计划。
二、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及其附件《“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三、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当按要求签署综合信用承诺书,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察和监督问责。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稽察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请于每月5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涉密项目通过光盘)。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本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通过建设一批养老院、光荣院、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项目,进一步补齐养老设施短板,提升质量。加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社会福利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进一步改善社会服务基础设施条件,推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
附件:
1.河南省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养老服务体系)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2.河南省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3.河南省社会服务兜底工程(残疾人服务体系)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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