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投资〔2018〕42号《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投资〔2018〕42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推进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与管理,创新投资项目服务管理方式,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在线平台与市县电子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融合
一是抓紧梳理审批事项清单并上线运行。审批事项梳理和上线是建好用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的基础和前提。尚未完成市级审批事项梳理和上线的个别省辖市,务必于1月20日前完成相关工作;县(市、区)级审批事项梳理和上线工作要加紧进行,务必于1月31日前完成。
二是推进省市县三级数据对接。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推进本级政务服务网与在线平台的对接融合工作,通过对政务服务网的改造,完成投资项目申报入口跳转、项目代码生成、平台间业务推送、内部联合审批等工作;同时,要按照数据对接标准规范,配合省发改委大数据办做好省政务服务共享交换“二期”平台切换工作,实现在线平台与各地政务服务网的数据无缝对接,确保审批业务信息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实时共享、全程监管。
三是加快在线平台推广应用。从2018年开始,投资项目审批将率先推动实施“平台之外无审批”、“平台之外无项目”。省直部门、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本部门、本地区相关部门主动应用在线平台,积极组织开展实务操作培训,广泛宣传引导,指导项目单位大力应用平台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省直、各市县有关审批部门务必要确保投资项目审批事项100%在线办理。省发展改革委将把在线平台应用纳入省电子政务服务专项建设领导小组通报范围。
二、做好投资项目在线管理系统推广运用
一是加强项目储备。指导项目单位在在线平台开展投资项目报批时及时完善项目储备相关信息,并将项目报送至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本地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结合国家专项支持领域和要求,将符合要求的项目纳入本级储备库。
二是编报投资计划。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根据上级发展改革部门的要求,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编制投资计划并报送至上级发展改革部门,按时完成“5818”行动、省重点等各类投资项目的线上申报工作。
三是强化动态更新。纳入储备项目应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和实施进展,及时更新填报、逐步补充完善项目信息。同时,要及时调出不再符合储备范围、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补充符合相关要求且具备一定前期工作基础的项目。
四是加强调度推进。对纳入“5818”行动、省重点等各类投资计划的项目,要在管理系统中按月开展调度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及时填报项目投资完成、实施进展、资金落实支付、存在问题及建议等信息,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计划落实。对进度未达到计划节点要求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将列入重点监控名单,向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和项目单位适时发布预警短信,各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进度,按时完成节点任务。
五是完善实时监控。在线管理系统将对接住建部门建设项目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系统,对重大项目施工现场开展实时监控,实现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对重大项目的可视化监管。目前,已完成鹤壁市、固始县试点工作,其他市、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紧与当地住建部门衔接,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后续提供的项目清单,将本地已安装扬尘污染视频监测系统的项目相关信息于1月26日前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
六是应用公共信用平台。在线平台和在线管理系统已经对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各级审批部门提供项目单位列入红黑名单等信用信息,为项目储备、审批、投资计划编报等提供参考,并将项目列入“5818”行动、省重点项目名单情况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正面信用记录。各级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及发展改革部门要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加强信用信息对规范投资项目建设的约束力。
省直有关部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认识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和在线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联动机制,压实推进责任。要明确1名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并按照附件格式要求,于1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名单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
联系人:
方春林 0371-69691624
王磊 0371-69691603
邮箱:hnsjwtzc@sina.com
附件: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与管理工作人员情况表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