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发改工业〔2017〕1323号《河南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规划(2017-2020年)》全文
关于印发《河南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规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豫发改工业〔2017〕1323号
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
《河南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规划(2017-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河南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规划(2017-2020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发改振兴〔2017〕52号)和《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深入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引导我省资源型城市逐步摆脱传统发展模式依赖,加快实现转型升级,编制本规划。规划期为2017-2020年。
一、转型基础
我省是典型的资源型地区,共有7个省辖市、7个县级市和1个县被国家确定为资源型城市,数量居全国第三位。其中,永城市、禹州市被确定为成长型城市,三门峡市、鹤壁市、平顶山市和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荥阳市被确定为成熟型城市,焦作市、濮阳市和灵宝市被确定为衰退型城市,洛阳市、南阳市和安阳县被确定为再生型城市。15个资源型城市土地面积占全省的47.5%,总人口占全省的39.4%,经济总量、工业增加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全省的比重分别达到44.7%、48.5%、36.3%,长期以来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13年以来,我省资源型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3-2020年)》,统筹推进可持续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综合实力持续增强,15个资源型城市2016年生产总值合计达到17956亿元、年均增长8.7%,工业增加值达到8159亿元、年均增长9.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1145亿元、年均增长9.3%。转型升级持续推进,服务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12年的27.1%提高到2016年的38%,采掘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由20.9%下降到10.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由9.2%提高到27.4%,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累计下降26.1%。创新能力持续提升,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1.26%、提高0.43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企业达到987家、增长2.9倍,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达到751家、增长70.3%。城乡生活持续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1%和13.1%、均明显高于生产总值增速,累计完成棚户区改造11.7万套、沉陷区治理3728万平方米。但也要看到,我省资源型城市长期积累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仍没有根本解决,主要表现为:产业层次较低,资源型产业比重仍比较高,个别城市采掘业占比仍高达50%以上,工业产品多处于产业链前端和价值链低端,传统产业竞争优势逐步丧失,接续替代产业尚未形成有效支撑;环境制约加剧,部分地区开发强度过大、主要污染物排放超过环境容量,大部分资源型城市属于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我省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工业企业特别是能源原材料企业错峰生产、停产限产成为常态;历史欠账较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仍不完善,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和棚户区改造等任务重、难度大、成本高。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我省资源型城市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发展,为我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供了重要历史机遇。必须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转型发展攻坚的总体部署,坚持重点发力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短期突破与长期转型相结合、适应性调整与前瞻性培育相结合,集中力量破解制约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突出瓶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奋力开拓转型发展新境界。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引导各类资源型城市探索新模式、激发新活力、拓展新路径、集聚新要素,着力增强内生动力,着力培育接续产业,着力促进民生改善,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河南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战略转型加快推进,资源开发向绿色高效转变,多元化产业体系基本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机制逐步健全。
产业升级。资源产出率和资源性产品附加值大幅提高,接续替代产业成为支柱产业,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明显提高,产业竞争力和质量效益稳步提升。
创新引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逐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实现翻番,大中型工业企业实现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全覆盖。
生态环保。完成省下达的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指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率达到70%。
民生保障。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下,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转型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城乡居民。
三、重点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合理确定成长型、成熟型、衰退型和再生型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引导各类资源型城市走出一条结构更优、质量更高、效益更好、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路子。
(一)促进成长型城市有序发展
推动永城市、禹州市规范煤炭等资源开发秩序,合理确定开发强度,积极发展精深加工,优化城矿功能布局和产城融合格局,探索形成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统筹协调的转型发展模式。
强化资源绿色高效开发。重点推进永城市茴村、顺和、酂城—马桥、薛湖西和禹州市葡萄寺、张得北等重点区域资源勘查,形成一批煤炭资源储备基地。对永城市优质无烟煤等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禁止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煤炭资源开发领域。持续实施煤矿安全改造和技术升级,积极推行“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动“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煤矿应用,建设智慧煤矿。推广绿色开采技术,严格执行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等标准,实施煤与瓦斯共采,加强煤矸石、矿井水等资源综合利用,到2020年新建矿山全部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
高水平发展煤炭精深加工产业。加强煤炭等资源就地转化,推进“探矿、采矿、选矿、冶炼、加工”五位一体化发展,促进产业链条从初级产品向高附加值精深产品方向延伸。永城市重点完善煤—煤化工—精细化工、煤—电—铝—铝精深加工产业链,提升乙二醇、醋酸等产品精深加工能力,积极发展汽车铝板、电子铝箔、电力型材等终高端铝加工产品,打造特色鲜明、主业突出的煤炭精深加工产业基地。禹州市重点加强煤炭洗选能力建设,扩大煤炭分级与分质销售,积极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和城镇热电联产项目建设。
协调推进资源开发与城市发展。将新建煤炭等开发项目纳入行业发展、矿产资源、土地利用等相关规划,将矿区生活区纳入城镇规划,避免形成新的孤立居民点和工矿区。严格开展煤炭等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合理确定矿区周边安全距离,在城镇规划区、重点交通干线沿线及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控制地下开采或进行保护性开采,引导已有资源开发项目逐步有序退出城区。积极推动永煤、神火、平煤等骨干企业与地方融合发展,破除城矿二元模式。加强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支持禹州市实施华夏植物群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等项目。
(二)推进成熟型城市跨越发展
推动三门峡市、鹤壁市、平顶山市、登封市、新密市、巩义市、荥阳市提升资源型产业技术水平,加快发展壮大支柱性接续替代产业,探索形成多元产业体系健全、转型活力和内生动力充分激发的转型发展模式。
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推进资源型产业技术和产品升级,加快延伸产业链条,全面实施绿色化改造、智能化改造和技术改造,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资源深加工产业集群。支持三门峡市建设全国重要的黄金珠宝加工和交易中心、铝及铝制品加工基地、新型煤化工多联产基地,鹤壁市建设具有鲜明特色和重要影响的煤基新能源新材料生产基地、绿色食品基地和“中国镁谷”,平顶山市打造中国尼龙城、中部能源城、中原电气城和全国重要的不锈钢产业基地。支持登封、新密、巩义、荥阳等市综合运用技术改造、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等手段,推动铝工业、耐火材料、建材、服装等产业集群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创建接续替代产业示范市。
积极培育新兴产业。选择具备比较优势和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领域集中发力,加快引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标志性项目,带动产业规模迅速壮大。支持三门峡市培育壮大铜基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鹤壁市培育壮大光电子通信等产业,平顶山市培育壮大尼龙新材料、智能电力装备、新一代智能终端等产业,巩义、登封、新密、荥阳等市培育壮大生物医药、非晶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突出特色化、精细化、高品质,推动现代服务业提速扩量,优先发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突出发展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等依托本地自然山水和人文资源的生活性服务业。支持三门峡市打造“一带一路”重要物流节点、黄河金三角金融集聚区和新兴旅游目的地城市,鹤壁市建设现代煤炭物流园区、电商物流园区、南太行及周边地区旅游集散地,平顶山市打造以煤炭、冷链、电商等为重点的区域性物流枢纽和集山、佛、汤、寺、衙、湖为一体的海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登封、新密、荥阳、巩义等市打造少林功夫国际旅游目的地、“华夏圣地”、沿黄旅游、大运河文化旅游、休闲旅游等品牌。
(三)支持衰退型城市转型发展
推动焦作市、濮阳市、灵宝市加快破解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难题,着力加强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大力承接产业转移,加快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探索形成以产业重构和优势再造实现经济振兴的转型发展模式。
增强接续替代产业支撑能力。制定实施接续替代产业培育行动计划,依托产业集聚区等载体,积极培育和引进龙头骨干企业,形成一批优势产业集群和产业基地。支持焦作市做强智能装备制造千亿级产业集群,提升绿色化工、绿色食品、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产业规模和竞争优势,打造“太极圣地·山水焦作”旅游品牌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中原康养产业基地。支持濮阳市延链补链建设高端化工千亿级产业基地,做大食品、家具、羽绒及服饰制造等产业规模,做强“中华龙源”“杂技之乡”等特色旅游品牌。支持灵宝市发展壮大黄金和铜加工产业,创建函谷关文化等特色精品旅游景区。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充分利用资源枯竭城市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完善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消除贫困代际传递现象,坚决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积极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发展壮大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群体,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及职业转换技能培训,切实防范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大规模失业风险。依法依规开展破产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核销工作,推动各类困难群体参加社会保险,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积极发展机构养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到2020年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
(四)引导再生型城市创新发展
推动洛阳市、南阳市、安阳县全面摆脱资源依赖,着力集聚优质要素,增强经济质量优势,完善提升城市功能和品味,探索形成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和新生动能的转型发展模式。
推动产业提质增效。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积极培育中高端消费、绿色低碳、共享经济、现代供应链等新增长点,加快产业向中高端迈进。支持洛阳市打造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高端石化等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机器人及智能装备、航空光电、锂离子动力电池等产业基地,持续提升“洛阳旅游”品牌影响力,活化展示隋唐盛世文化,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和大运河文化带核心城市。支持南阳市加快装备制造、纺织服装、绿色食品等优势产业高端化发展,打造豫鄂陕区域生产性服务业高地、国内重要的健康养生之都和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推动安阳县整合提升钢铁、化工等传统行业,重点发展高强结构钢、机械用钢、乙二醇及下游深加工产品,积极发展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
塑造舒适优美人居环境。科学规划城市布局,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加快实施鹤壁市国家级和洛阳市、平顶山市、焦作市、濮阳市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工作,着力推进洛阳市、南阳市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劳动就业、公共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等服务设施,提升生产生活综合服务功能。加快洛阳市黄土丘陵地水土生态保护,开展伊河、洛河生态环境修复试点和国土绿化行动。强化南阳市伏牛山生态屏障功能,加强环丹江口库区绿色生态屏障和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生态走廊建设。支持安阳县实施洹河河道治理及利用开发、西湖湿地公园等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加强工业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分级确定重点保护工业遗产名录,做好工业遗产挖掘、抢救和开发,合理利用工业遗存发展文化、旅游、设计、创意等产业,延续历史文脉,建设特色人文城市。推动洛阳市一拖、洛玻等企业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改造,积极开发“东方红工业游”,建设“洛阳苏援文化体验中心”、璀璨文化丝绸之路文化创意中心等项目。支持南阳市保留、挖掘、维护天冠集团部分生产装置,建设酒精工业红色创业历史遗址公园。
(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优化存量资源配置,扩大优质增量供给,增强资源型城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积极化解过剩产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和综合标准,加快煤炭、煤电、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过剩产能退出,分年度明确关停退出企业清单,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煤炭去产能任务,2020年前累计关停低效老旧火电机组104万千瓦以上,全面淘汰32.5复合水泥产能,积极推进三门峡、南阳、永城等市长期停产电解铝产能置换。稳妥处置“僵尸企业”,2018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省属和地方国有企业“僵尸企业”处置任务。积极推进优势产能走出去,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重点,支持中信重工、平高集团等企业以承接总包工程等方式带动装备输出,平煤神马、灵宝金源、三门峡东方希望等企业建立境外生产加工基地,中原油田、河南油田发挥技术和人才优势开拓国际市场。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大气、水、土壤等领域为重点,下大力气解决好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推行绿色生产和消费,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严控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强化控尘、控煤、控车、控油、控排、控烧等治污措施,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确保水质达标、治理黑臭水体、保障饮水安全为重点,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固体废弃物处置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支持洛阳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强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严格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到2020年各资源型城市基本完成省定产业集聚区循环化改造。
构建新型营商环境。对标国内先进地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全面放宽各类主体投资和创业准入,依托电子政务服务平台推行“一网通办”“一次办妥”,深入推进电子化登记和“多证合一”,最大限度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深入落实国家和省降成本系列政策措施,优化企业服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完善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实行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权益和自主经营权,创新政企互动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加快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南阳创新型城市、河南专利技术(平顶山)展示交易中心、荥阳专利导航试验区等创新载体建设。实施创新引领专项行动,壮大创新引领型企业、机构、平台和人才团队群体规模,带动区域创新能力提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创新联盟,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依托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和专业园区,建设中小企业园和专业性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载体,集中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服务。加快中信重工国家级和平顶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鹤壁市商务中心区等25个省级“双创”基地建设,打造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协同创新发展格局。弘扬创新创业文化,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积极性。
加大开放招商力度。推动资源型城市围绕接续替代产业培育,制定实施更有针对性和创新性的招商引资政策,灵活运用集群招商、协会招商、以商招商、基金招商等方式,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和关键配套项目,提高精准招商实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与国内外先进地区和龙头企业合作,采用政企共建、股权合作、“飞地经济”等模式共建产业园区,定向承接产业转移。完善返乡创业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国家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和省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建设,调动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积极性。定期举办豫商回归专题招商活动,吸引省外知名豫商企业和有资本、有技术的高层次豫籍人才回归投资创业。支持三门峡市推进晋陕豫黄河金三角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
(六)加快重点区域治理改造
统筹推进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棚户区改造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全面解决资源型城市历史遗留问题。
实施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工程。推动已纳入国家支持范围的平顶山市石龙区、鹤壁市鹤山区和南阳市官庄工区等独立工矿区加快改造搬迁,积极争取平顶山市舞钢经山、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等独立工矿区纳入国家支持范围。以改善矿区发展条件、保障矿区群众基本生活为核心,因地制宜探索切实有效的改造搬迁模式,加快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避险安置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平台等项目,集中力量突破制约独立工矿区转型发展的瓶颈。妥善解决搬迁居民后续就业问题,以失业矿工、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为重点服务对象,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确保“搬得出、住得稳”。
加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扎实推进宝丰县国家重点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采煤沉陷区纳入国家重点支持范围。开展采煤沉陷区基本情况调查,加大指导力度,以产煤县(市、区)为单位编制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避险搬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地质灾害监测防控设施、生态环境修复、损毁土地复垦利用等项目建设。坚持“谁破坏、谁治理”,严格落实企业沉陷治理责任,督促企业限期完成已有沉陷治理任务,严控发生新生沉陷。对责任主体无法确认或已灭失的历史遗留沉陷区,由属地政府统筹安排相关治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推动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以洛阳涧西、鹤壁市山城、平顶山市湛南、南阳市宛都等纳入国家规划的城区老工业区为重点,开展产业重构行动,对城区老工业企业分类实施就地改建、异地迁建或依法关停,推动搬迁企业全部进入产业集聚区,高效利用腾退土地和老厂区、老厂房、老设施发展现代服务业。统筹老工业区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支持鹤壁市山城区聚焦新动能培育和城市更新改造实施专项行动,创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示范工程和示范区。
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加大政府投入,落实税收、土地和金融等配套支持政策,2020年基本完成资源型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形成较为完善的多层次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将棚户区改造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等结合起来,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突破口,推进区域整体治理。加强新建小区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实施回迁居民再就业工程,确保搬迁居民能够安居乐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加强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统筹推进,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及时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省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加强政策衔接和配合联动,形成支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合力。各资源型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转型发展负总责,要结合实际制定转型方案,细化明确转型目标、重点任务和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协调推进工作机制。
(二)完善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相关专项资金和试点示范政策,加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和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试点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44号)有关政策落实力度。鼓励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统筹用于环境修复与生态补偿、资源枯竭转产等问题。支持洛阳、平顶山创建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创建国家转型创新试验区和可持续发展示范市。
(三)创新体制机制。强化资源开发秩序约束,划定重点矿区、禁止开采区和限制开采区,严格执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全面落实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和竞争性出让制度,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规范探矿权、采矿权交易,促进资源开发收益向资源型城市倾斜。完善接续替代产业扶持机制,引导各类资源要素向接续替代产业集聚。
(四)强化项目带动。各资源型城市要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重要抓手,加大项目谋划和建设推进力度,建立转型发展项目库并实行动态调整完善,构建“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的项目滚动实施机制。独立工矿区、采煤沉陷区、城区老工业区等试点示范地区要科学编制并适时修编实施方案,明确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对纳入中央预算内专项支持的项目要强化督导,确保按时开工和竣工。
(五)严格评价监督。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情况的动态监测,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转型绩效评价,引导地方不断提高转型效能。各资源型城市要认真开展自评价,编制并及时报送年度报告。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对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重要性的宣传,鼓励企业和公众积极参与转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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