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卫监督〔2018〕9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卫监督〔2018〕9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省卫生计生监督局:
现将《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8年3月9日
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国务院、省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创新型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8〕139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网站下载)和《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豫卫办〔2018〕18号)要求,现制定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抽查范围
根据省政府的意见,2018年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一要求开展,涵盖公共卫生监督、传染病防治监督、消毒产品监督、医疗卫生监督、计划生育技术监督等所有专业,抽查事项实现全覆盖。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和抽查方式等依据2018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实施。
二、时间节点
2018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于 3月和6月分两批下达公布。各地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并分别于6月15日、11月1日前完成全部抽检任务和数据录入填报工作,相关材料、数据信息和工作总结一并报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邮箱:hnssjygk@163.com),其中,《通知》中附件2(附表6、7、8)、附件3(附表9、17、20)由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相关业务科室分别汇总(工作分工见附件),并按时上报国家卫生计生监督中心。其中,8月15日前完成游泳场所抽检结果的报送并及时在当地卫生计生委网站向社会公布抽检结果。
三、工作安排
(一)3月份前,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的要求,更新完善我省卫生计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
(二)3月份,成立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
(三)3月份,召开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动员培训会,安排部署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四)5月、10月份,分两期组织开展督导检查,通报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度;
(五)6月、11月,分别做好随机抽查相关信息的录入、汇总及报送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成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按时完成。
(二)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2018“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指定专门机构及专人负责,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任务清单,做到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每个监督员,严格按照专业要求开展监督工作,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握时间节点,加大督导检查,圆满完成各项随机抽查工作任务。
(三)加大公示,严格执法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要加大执法力度,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各地要在本级卫生计生委网站开辟“双随机一公开”公示专栏,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等4类)按照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开。要通过使用手持执法终端、执法全过程记录仪等设备,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增强执法公正性。要统筹安排“双随机一公开”与日常监督工作,对监督检查情况认真审核把关,确保上报数据和监督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附件:2018年“双随机一公开”数据汇总工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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