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委办发〔2017〕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3-28 22:24:10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




辽委办发〔2017〕1号





各市委,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印发〈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发〔2016〕36号)),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学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修订和实施《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一大法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修订和实施《若干规定》,对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高度,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抓好《若干规定》的学习贯彻。

二、深刻理解《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和要求。

修订后的《若干规定》,突出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关键,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作出全面规范,完善了基本内容,明确了程序步骤,强化了领导督导,严格了责任追究,确保各环节和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若干规定》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通过中心组学习、举办培训班、自学等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若干规定》,使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刻理解《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开好民主生活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严格按照《若干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治局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改进作风和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分别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为全党作出了示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瓿撸凑铡糂FB〗《若干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听取不同意见,不断增强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做勇于自我革命的战士。每次民主生活会前,都要认真做好深化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抓好整改落实等环节的工作,每个环节都不能疏失,一项都不能少,使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都做到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搞无原则纷争,确保每次民主生活会都不虚不偏不空不走过场,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四、确保《若干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组织领导。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好头、把好关。上级党组织应当通过派出督导组、派人列席等方式,对下级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过问,派出得力的负责人列席民主生活会,严肃指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切实帮助解决。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内容,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应当严肃指出、限期整改,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省委组织部要会同省纪委机关等单位加强督促指导,适时对《若干规定》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2017年1月19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policy/32662.html

本文关键词: 辽委办发, 中共辽宁省委, 办公厅, 学习贯彻, 党和国家, 机关, 党员, 领导干部, 民主生活会, 规定,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