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6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邮政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2月2日
全文:江 苏省邮 政条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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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江苏省, 邮政, 条例, 2017年, 修订版,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