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财综〔2013〕4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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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财综〔2013〕4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

为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规范财政票据管理和使用,促进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和《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浙江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财政厅

2013年6月4日





附件:浙 江省财 政票据管 理实施办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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