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办发〔2017〕10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4-16 00:56:59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川办发〔2017〕10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以及新形势下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推动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和工作思路

(一)目标要求。以“一网通办”为目标,用高标准培育新典型,打造示范市(州)和示范县(市、区),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按标准化要求规范办事程序,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更好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到2018年底,全省实现除行政许可外的政务服务事项30%以上“一次办结”,成德绵地区于2018年6月前实现上述目标。

(二)工作思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标准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以标准化为手段,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受理场所与管理、监督检查“五位一体”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化体系;以制度化为保障,进一步建章立制,探索建立具有四川特色的工作制度和审批机制;以信息化为目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全省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加快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网上大厅和实体大厅线上线下无缝对接。

二、重点工作

(三)推动简政放权落实落地。对应做好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和调整,对照国家公布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汇总清单,清理、规范和调整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目录。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加强监管,制定具体细化的监管措施和替代办法;对下放给基层的行政许可事项,要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并加强监督指导和跟踪评估。全面清理并取消行政审批各环节不合法、不合理以及主要为规避部门责任要求办事群众提供的各种证明,形成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理规范工作,着力解决中介评估环节多、耗时长等突出问题。

(四)规范完善权责清单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各地根据全省统一的权力清单指导目录,按照“只减不增”原则,确定本地权力清单,并同步调整责任清单,做到权责对应,促进“两单合一”。把编制实施“两表两单”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力手段,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互相衔接、互为补充,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五)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出台加快推进全省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逐项规范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网上办理程度、通办范围等,形成“三级四同”(即省、市、县三级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的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和网上公开。着眼于便民高效,针对办理行政许可的主要环节,分类加以标准化,积极探索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事物审批标准。建立信息公开、首问责任、限时办结、顶岗补位、服务承诺、责任追究、一次性告知、文明服务等制度规范,提高服务水平。重点推进“一窗受理”全程代办,统一受理申请和送达决定。将业务监督与行政监督有机融合,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过程、办理结果等的监督检查和评价,逐步建立事项、流程、服务、管理、监督相互配套协调、“五位一体”的行政许可标准体系。

(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继续推进行政许可行为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深化“两集中、两到位”,督促部门进一步向窗口授权、放权。继续深化完善成都市武侯区、新津县,绵阳市江油市,巴中市4个国家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在成德绵所有县(市、区)以及其他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区稳步扩大试点,鼓励探索多种模式。积极引导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试行集中审批,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等改革工作。及时跟踪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情况,统筹研究解决共性问题,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为全国、全省探好改革路、种好试验田。

(七)加强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审批、监管、服务协调推进,以更强的监管、更优的服务,提升审批的质量。加强事前监管,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加强事中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安全隐患预警、有奖举报和舆情监测制度;加强事后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完善统一监管投诉平台和综合监管体系。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监管”等手段,建立信息互联共享机制,联动推进监管工作。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

(八)加快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加快构建权威、便捷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行网上审批、手机APP审批,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零距离的网上政务服务。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数据的共享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部门业务专网数据资源,推进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变群众奔波为信息跑路。在实施省市县“三”字型横向并联审批的基础上,改进完善“王”字型的纵横联合审批模式,形成省市县三级网上审查审批同步进行、办件内部流转、申请人选地取件的联动审批机制。以创业创新需求为导向,在政策、融资、法律、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更好咨询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发展市场化中介等,增加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保障措施

(九)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各方,通盘谋划,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责任单位,充实人员力量,尽快形成上下衔接、对口一致的工作体制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负责,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落实措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主体,认真组织实施。各级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打通各个环节各个流程,消除堵点痛点,力求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强化指导和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

(十)注重改革实效,围绕问题攻坚克难。要从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的有效方法。发挥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创造性开展工作,每个县(市、区)力争在一个方面工作上有突破、有创新、有亮点。建立健全容错机制,大力营造鼓励改革创新、宽容失误的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先进经验,努力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路径。

(十一)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省委、省政府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纳入了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各级要及时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回头看,组织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检查评估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检验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

(十二)建立暗访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以服务对象的评价和需求为导向,建立暗访通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掌握基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真实情况,查找差距,深究原因,最大限度解决群众办事中尚存在的手续多、证明多、跑路多的问题。引导行业自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推进完善政务服务制度建设,促进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十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改革良好氛围。大力宣传改革的先进做法和典型经验,让企业和群众了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监督改革进程、评价改革效果。充分调动社会参与和推动改革的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与企业和群众有效沟通的协调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改革、拥护改革、支持改革,为改革顺利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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