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发〔2018〕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4-19 23:41:2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鄂政发〔2018〕3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5日






湖北省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






为加快生态省建设,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制订全省2018-2020年精准灭荒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围绕省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绿满荆楚美如画、水光山色与人亲”的生态建设目标,发扬“牢记使命、艰苦创业、绿色发展”的塞罕坝精神,大力推进精准灭荒工程,不断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森林生态功能,为“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各级政府对辖区内荒山造林负总责,加强组织领导,增加资金投入。鼓励和动员各类市场主体参与精准灭荒,多层次、多形式推进造林绿化。

坚持生态优先,兼顾效益。以绿化荒山、改善生态环境为优先目标,在适宜的地方发展特色经济林,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造林。树立“成活是硬道理、成林是硬政绩”的理念,遵循自然规律,科学合理选择造林树种、造林方式,加强新造林管护,提高荒山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荒山造林与长江防护林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和林业扶贫攻坚有机结合,整合项目、统筹推进,提高精准灭荒综合效益。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完成208万亩荒山造林,其中,2018年完成70万亩,2019年完成70万亩,2020年完成68万亩,每年对上年度造林地块进行补植补造,着力构建结构稳定、林相优良、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生态廊道。

四、工作措施

(一)精准摸底,挂图作战。采取卫片判读、实地核查等方式,准确摸清全省所有宜林荒山的具体位置、面积大小和立地条件,以县为单位绘制荒山分布图,制订灭荒时间表,并录入全省造林信息系统,实行动态化管理,绿化一块、验收一块、核减一块。

(二)分类施策,科学造林。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气候、不同土壤条件,科学制定荒山造林设计方案。合理选择造林主体。对于土壤和气候条件相对适宜的地区,积极支持林业企业通过林地流转实行规模化造林,发展经济林、商品林;对于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的地区,由政府主导,组织专业造林队或造林公司实行工程化造林;鼓励义务植树基地化,推进精准灭荒。合理选择造林方式。对于立地条件较好、集中成片地块,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实行机械整地,成片造林;对于立地条件较差且分散的地块,可实施点播或点栽,并进行封山育林;对于难利用地或杂灌、杂草茂密而难以实施造林的地块,可在清除杂草保留目的树种的基础上直播造林、封山育林。严禁毁林造林。合理选择树种苗木。广泛推广乡土树种和侧柏、湿地松等适宜山区贫瘠土壤生长的树种,大力培育良种壮苗,实行大苗、容器苗上山,提高荒山绿化的成活率。

(三)造管一体,强化管护。落实新造林管护主体和责任,推广专业队伍市场化管护。加大管护资金投入,将荒山造林纳入森林抚育项目范围,连续支持三年。强化管护措施,适时对新造林进行松土、割草、清杂、补植等抚育管理,杜绝一栽了之。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高新造林保存率。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承担主体责任,把精准灭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省政府成立“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下设精准灭荒工程指挥部,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任指挥长,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指挥部负责协调解决精准灭荒中的重大问题。各市州县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实行部门联动。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林业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技术指导和督促检查;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完善扶持政策,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力度;国土、交通、水利、铁路等部门要做好矿山复绿和道路、河堤沿线的生态修复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群众开展义务植树和荒山造林活动。

(三)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造林绿化的投入力度,统筹资金按每亩600元的标准对精准灭荒造林实行以奖代补。各级政府要加大精准灭荒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荒山造林,发挥好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同时,广泛采取租赁、入股、合作、承包等多种方式,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积极推行PPP模式进行精准灭荒,实现政府投入、社会资本的有效融合,拓宽精准灭荒筹资渠道。

(四)加强检查督办。精准灭荒工程指挥部及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督办检查,对所有有灭荒任务的县(市、区)实行包保督办、挂图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定期向省政府报告荒山绿化进展情况,每年组织开展荒山造林专项检查验收,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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