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4-21 01:13:02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已经2017年9月18日省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唐仁健

2017年9月25日






全文:甘 肃省生产经 营单位安 全生产主 体责任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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