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4-21 01:13:02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已经2017年9月18日省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唐仁健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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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
《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已经2017年9月18日省政府第1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省 长 唐仁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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