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发改环资〔2018〕427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跨市域用能权交易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4-21 21:19:44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跨市域用能权交易的通知
冀发改环资〔2018〕42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能源资源节约,确保“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约束性资源使用权交易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172号)、《河北省用能权、用煤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跨市域用能权交易操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1.跨市域用能权交易操作方案
2.能源消费指标出售证明
3.能源消费指标购买证明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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