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发改环资〔2018〕427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跨市域用能权交易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4-21 21:19:44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跨市域用能权交易的通知




冀发改环资〔2018〕427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能源资源节约,确保“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完成,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约束性资源使用权交易的意见》(冀政办字〔2016〕172号)、《河北省用能权、用煤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及《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相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跨市域用能权交易操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

1.跨市域用能权交易操作方案

2.能源消费指标出售证明

3.能源消费指标购买证明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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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冀发改环资,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跨市域, 用能权, 交易,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