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森公〔2017〕101号《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实行网上办公的通知》
河北省森林公安局关于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实行网上办公的通知
冀森公〔2017〕101号
各设区市森林公安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规范公文流转,加强文件管理,提高办公效率,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关于加强森林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局对原有网上办公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并将各市县森林公安机关全部纳入网上办公系统使用范围,专门召开全省森林公安网上办公部署会议进行安排,组织各级管理员进行系统应用培训,目前已经具备在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实行网上办公、实现无纸化办公的条件。根据工作安排,省局决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启动网上办公系统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系统运行时间。目前,省局已经全面实行网上办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目标。从2018年1月1日起,市县森林公安机关也要开展网上办公系统试运行,所有发文、收文、简报信息和其他文字材料(不含涉密文件资料),统一在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审批、网上报送。3月1日起正式运行,实现无纸化办公,届时省局将不在接收纸质文件,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确实不能网上运行时,先行电话请示,然后运行纸质文件。
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各级管理员要做好系统角色、公文模版、发文审批笺、收文登记卡、公文流程的配置,检查机构和人员信息是否正确,上传公章和签名。二是加强装备保障。要检修公安网计算机,按要求安装有关浏览器、办公软件、有关插件,保障网上办公需要;为公文管理员配备公安网电脑、高拍仪、彩色打印机等必备设备;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公安无线上网笔记本,保障人员外出使用。三是做好应用培训工作。参加省局网上办公系统培训的人员,要切实担负起传帮带的责任,带动所有同志熟练掌握使用技能。
三、加强系统推广应用。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把网上办公做为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内容来抓,以高度的责任感、务实的作风和态度,狠抓网上办公工作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严把审批关,做到不通过网上流转不予审批;分管领导要积极协调,强力推进;办公室(综合科)要细化措施,确保网上办公系统高效运行。省局将不定期对各地网上办公系统使用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全省。
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在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及时上报。办公系统运维公司电话:0311-66998030 9141-38030 杜工:18103215039。
河北省森林公安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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