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林字〔2017〕294号《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厅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4-21 23:44:25
《河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林业厅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冀林字〔2017〕294号
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直各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冀办字〔2017〕35号)要求,为做好林业普法工作,现将《河北省林业厅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是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各处室、各单位一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要求,切实落实普法责任,扎实开展普法培训和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附件:河 北省林 业厅普 法责任清 单
河北省林业厅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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