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发改电力〔2018〕225号《河北南部电网煤改电采暖低谷电量打捆交易方案(试行)》
浏览量: 时间:2018-04-22 01:24:30
关于印发《河北南部电网煤改电采暖低谷电量打捆交易方案(试行)》的通知
冀发改电力〔2018〕225号
石家庄、邯郸、邢台、保定、沧州、衡水市发展改革委,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发电集团河北公司、省建投公司,河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决策部署,探索建立我省采暖用电的市场化竞价采购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洁供暖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7〕1376号)精神,结合河北南部电网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河北南部电网煤改电采暖电量打捆交易方案(试行)》(见附件),经征求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河北省物价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和部分发电企业等各方意见后,现将《河北南部电网煤改电采暖低谷电量打捆交易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委。
附件:河 北南部电 网煤改电采 暖低谷电量打 捆交易方 案(试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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