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发改环资〔2018〕123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4-22 01:42:38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的通知




冀发改环资〔2018〕12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各节能评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推进绿色发展,我们在系统梳理分析的基础上,汇总编制了《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以“产品单耗限额值、设备能效限定值和产品单耗准入值”设定不同行业、主要产品以及重点用能设备的能耗门槛,用于指导开展能效管理。能耗限额指标均源于国家及我省发布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限定值、准入值、先进值(当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限额指标存在差异时,取要求严的值)。

二、《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是节能报告编制、节能评审、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的重要依据。对未达到准入值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律不予通过节能审查;鼓励新上项目采用能耗限额先进值,引导现有企业通过节能改造提高能效,逐步达到先进值。对超出“能耗限额”的高耗能企业,按有关规定实行阶梯电价,倒逼企业强化能效管理,淘汰高能耗产品和落后的用能设备。

三、《河北省主要产品能耗限额和设备能效限定值》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和项目。国家和省制定发布新的能耗限额标准后,按新的标准执行。



附件:河 北省主要产 品能耗限 额和设备能 效限定 值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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