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厅字〔2018〕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赣江新区科技创新引领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赣江新区科技创新引领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赣府厅字〔2018〕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关于加快赣江新区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2日
关于加快赣江新区科技创新引领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创新驱动发展纲要〉的通知》(赣发〔2017〕21号),把赣江新区建设成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示范区,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率先推进创新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赣江新区“放管服”改革先行区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减轻各类创新主体负担,建立公平法治市场环境。优先支持赣江新区开展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推进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建立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在赣江新区试行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支持省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与赣江新区建立实施定期会商机制。
二、加快推进技术协同创新基地建设。发挥赣江新区的政策及资源优势,规划建设赣江新区技术协同创新园。以特色优势产业为基础,以市场机制为主导,以财政投入为引导,吸引省内外各类创新资源要素落户技术协同创新园。省发展升级引导基金在市场化运作的前提下,对技术协同创新园给予支持。技术协同创新园由赣江新区与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共建共管,实行技术协同创新先行先试。赣江新区负责提供创新物理空间,落实技术创新优惠扶持政策,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整合、吸引省内外优势科技资源,省直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分别负责制定并落实相应配套优惠政策,共同将技术协同创新园打造成产业技术创新引擎。鼓励国家大院大所、知名高校、上市公司及大型企业在赣江新区设立研发机构,开展技术开发、服务及产业化,具体财税优惠政策由省直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鼓励先行开展新型研发机构政策试点。支持赣江新区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试点,在政府项目承担、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建设用地、投融资等方面进行大胆探索。加大对赣江新区新型研发机构初期建设、研发投入、仪器购置及创新团队引进等方面的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可按规定享受省级科教单位科教用品进口税收的优惠政策。
四、全面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支持赣江新区科技、财政和税务主管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精准服务受惠企业群体,逐步将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到赣江新区所有有研发活动的企业。税务部门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项目有异议的,由赣江新区科技主管部门进行鉴定。支持赣江新区通过财政补助机制等多种措施激励引导企业普遍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引导企业有计划、持续地增加研发投入。
五、积极推行科技创新券试点示范。支持赣江新区开展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以赣江新区科技、财政主管部门为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面向中小微企业发放创新券和落实后补助。省科技、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年度赣江新区兑现的科技创新券总额,在省级科技专项资金中给予补助,由其统筹用于赣江新区创新券发放。
六、精准集聚科技创新资源。中央引导地方和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在分配时按规定向赣江新区倾斜。在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创新成果转化、研发平台、院士工作站、优势科技创新团队、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双创”示范基地、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等创新资源布局方面,给予赣江新区指标单列等倾斜支持。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由“两院”院士、“千人计划”专家等省内外高端人才组成科技特派团,对口服务赣江新区创新发展。支持赣江新区设立科技发展专项和投资中科院成果转移转化基金。鼓励省内科技创新成果优先在赣江新区转移转化。
七、大胆探索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银合作信用贷款融资试点,由赣江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建立科技企业数据库,银行机构优先从数据库中遴选符合授信条件的科技企业予以信贷支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贷款(科贷通)。支持赣江新区试点建立和完善科技保险保费补贴补偿机制,重点支持开展自主创新首台(套)产品的推广应用、科技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贷款保证保险、知识产权保险以及科技人员保障类保险。
八、完善创新创业股权激励机制。高等学校、科研机构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约定,原则上除正职(不含内设机构)外均可以按有关规定进行股权确认。全面落实上述资产确权、资产变更、知识产权、注册登记等相关事项,股权注册登记及变更无需报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主管部门审批。鼓励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对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股权期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以及科技成果投资入股等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九、大力推动高水平创新智库建设。支持赣江新区吸引国内外大院大所、知名高校的优势资源,以科技创新战略问题和科技政策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提供高水平创新决策参考为宗旨,建设体制外新型社会智库“赣江创新研究院”。创设“赣江创新论坛”,每年举办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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