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浏览量: 时间:2018-04-23 02:43:09
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由赣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已经2017年12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
2017年12月12日
全文下载:江 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由赣 江新区行使部分省级经 济社会管理权 限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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