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淘汰落后办〔2017〕12号《河南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综合标准体系》(全文)
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河南省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的通知
豫淘汰落后办〔2017〕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为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建立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并汇总形成了《河南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综合标准体系》,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对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后产能的确认
按照国家工信部等十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依据《河南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的综合标准体系》要求,凡是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的均为落后产能。
二、主要任务
按照《河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豫淘汰落后发〔2017〕1号)规定的任务和分工,做好落后产能的排查登记、制定方案、整改达标和依法依规关停退出工作。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依据排查结果(含零报告),填写《河南省依法依规排查落后产能情况登记表》(附件2)。
三、时间要求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河南省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登记表》报送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标准解释
各地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标准提供单位负责解释。标准提供单位的联系电话见附件1。
五、联系人员及方式
单 位: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刘伯嘉 电话:0371-65507662
聂晓珊 电话:0371-65509863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93号
邮 箱:hnsgxtcyzcc@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1.河南省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综合标准体系
2.河南省依法依规排查落后产能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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