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设标〔2018〕23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住建系统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住建系统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建设标〔2018〕2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管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今年的主题是“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5月7日至5月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根据国家减灾委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住建系统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宣传周要突出“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主题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提高重视,树立防灾减灾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规划展览馆向市民群众介绍城市应急避难知识和避难场所设置。以城乡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等为平台并根据住建系统行业特点,丰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面向社会公众开放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设立专区开展防灾减灾基础技能体验活动,并通过媒体宣传防灾减灾专业知识和技能。各市、县住建部门要积极配合防灾减灾委员会做好今年的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
二、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有效推进灾害排查治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根据辖区的主要灾害风险,针对灾害带来的威胁,针对身边的灾害风险,采取排查治理灾害隐患,加强城市地下管线摸底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城市供水、燃气、排水防涝、生活垃圾处理等社区基础设施和城市园林组织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列表登记,建立台帐。对一般性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关停设施设备。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要组织排查景区安全隐患,对景区内正在使用或施工的游览步道、漂流河道、栈道、护栏、码头等基础设施,缆车、索道、吊(索)桥、各种游船、车辆等服务设施和游乐设施,以及其他各种救护、防护设施等进行认真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对极易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山体落石等安全隐患的地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不符合安全管理要求或暂时不能消除安全隐患的设施或区域,要立即停止使用或者暂停开放。要完善消防队伍和设备,严禁室外明火,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对排查出的灾害隐患要提出整改措施,明确工作责任和时间进度。
三、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演练。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要注重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对城市地震、火灾、燃气泄漏等事故,因地制宜开展人员疏散和搜救,应急预案要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在修编城乡总体规划时应统筹考虑城市防灾减灾要求,合理预留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用地,尽快完善城市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结合城市人防建设要求,科学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编制城市地下管线综合专项规划,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安全隐患的日常排查工作,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台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好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和供水、供气、排水、市政、污水垃圾处理等企事业单位,要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和措施,配备各种抢修抢险车辆和器械,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证抢修抢险队伍随时整装待发,能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进一步完善学校、医院、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供水、供气、供热设施的地震应急预案制定、修订工作,确保设施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抓好日常教育和培训,确保灾害期间能够及时响应,参与救援。 积极修订完善抗震防灾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等多种措施,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害向综合减灾转变,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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