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法发〔2015〕2号《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05-29 15:47:29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黔府法发〔2015〕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
全文:贵 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规 范性文件认 定的指导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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