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发〔2009〕39号《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21-03-05 01:56:11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全文废止】
浙人发〔2009〕39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2020年1月21日发布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7号)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机制,激励广大会计人员不断进取,提升我省会计队伍整体素质,选拔和培养更多高素质会计人才为浙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的评价工作。现将《浙江省教授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以便修订完善。
浙江省人事厅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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