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建建〔2018〕41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定期上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四个一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8-15 05:25:45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定期上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四个一批”的通知




豫建建〔2018〕4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根据6月15日省政府召开的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整治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环境攻坚领导小组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通知中关于加大惩处力度,每周要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停工整改一批、惩戒清除一批扬尘污染突出问题企业的要求,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切实加大工作力度,严格监督执法标准,对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开展不力、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严格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予以处理。请各地于6月25日下午5:30前将本单位负责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工作机构、负责人、信息报送人员及本周本地区(含所辖区县)“四个一批”处理情况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报河南省建设安全监督总站,并从本周开始每周五上午9:30前按时报送“四个一批”情况。

联系人:秦青

电话:0371-63613500

邮箱:2479938290@qq.com



附件:【点击下载

1.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机构情况登记表

2.“四个一批”处理情况周报表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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