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工商综字〔2017〕8号《云南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06-26 20:47:38

云南省工商局关于认真做好“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工商综字〔2017〕8号





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6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云南省贯彻落实“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方案》(云政发〔2017〕59号,以下简称《方案》)。为积极发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市场监管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推进我省市场监管改革与创新,现就做好《规划》和《方案》贯彻落实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把握《规划》对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着力提高贯彻落实《规划》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国务院印发的《规划》是第一部全国性市场监管专项规划,也是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和战略性规划,是做好“十三五”市场监管工作的行动指南。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规划》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坚持把贯彻落实《规划》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四个意识”,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着力在营造良好市场准入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上下功夫,发挥好市场监管在改革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服务我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努力为推进我省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落实《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

省政府印发的《方案》,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贯彻落实《规划》的目标任务,细化了责任措施,为各地、各部门推进《规划》实施提供了重要指导。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部署和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加快推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要进一步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以及全程电子化登记等改革事项,完善企业退出机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努力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要坚持放管结合,健全企业信用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网络市场、非法传销、虚假违法广告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和商标专用权保护,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加强日常消费领域、新消费领域、农村消费市场监管,加强重点人群消费维权,进一步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

三、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

国务院印发的《规划》是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部署,由工商总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起草。我省的《方案》是按照省政府要求,由省工商局会同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起草拟订。按照《方案》的部署要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的主要部门,承担着大量《规划》任务实施的牵头和协同配合工作,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将贯彻落实好《规划》作为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主动承担牵头责任,加强对《规划》和《方案》的宣传解读,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积极做好各地《规划》组织实施的推动工作;对《方案》中涉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各项目标任务,要逐项列出任务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规划》实施。要做好《方案》落实情况的检查评估工作,及时掌握《规划》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定期报告《规划》执行落实情况,对于《方案》执行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局报告。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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