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发〔2018〕13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07-02 01:32:07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18〕1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支持第十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承办地黔东南自治州充分发挥原生苗侗文化和生态环境优势,打造世界级山地民族文化旅游区,做大做强旅游经济,提升旅游助推脱贫贡献率,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推进旅游综合改革


(一)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景区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大西江景区管理体制建设,逐步理顺雷山风景名胜区、榕江苗山侗水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支持西江、肇兴、加榜梯田等实施景区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改革。鼓励在重点旅游景区设立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综合执法分局。支持建立完善旅游资源管理体制,鼓励利用优质资源资产引进战略合作者参与景区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

(二)支持黔东南自治州乡村旅游机制改革。鼓励成立乡村旅游合作社,推广“三变+”旅游扶贫模式、“三带”发展模式、颇洞党社联建模式,村民以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村落风貌、民俗文化、田园风光、资金、技术等多种形式入股,建立完善“群众参与、群众受益”的乡村旅游开发、管理和利益分配机制。(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农委、省扶贫办)

二、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三)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建设通用机场,加快天柱民用机场建设前期工作,推进凯里黄平机场和黎平机场改扩建,支持开通加密凯里黄平、黎平机场国内航线。加快荔波—榕江、剑河—榕江、三穗—施秉、黎平—靖州、三都—独山5条省级高速公路建设,支持三穗—镇远、凯里—都匀、三穗—青溪、岑巩—青溪、台江—台盘、丹寨—都匀等城际高速公路建设,争取将天柱—会同、天柱—大龙两条高速公路纳入贵州、湖南两省规划。支持启动凯里—旁海—施洞—革东沿清水江滨江大道建设。支持完善雷公山—西江—施洞旅游文化走廊、肇兴“八寨一山”环线、肇兴北绕寨环线公路、黎平“百里侗寨”旅游公路、从江岜沙—加榜百里梯田及周边旅游交通基础设施,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公路示范工程。支持改造提升步道、索道、停车场、行车道、观光电梯等景区内部交通体系。支持苗侗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苗岭国家地质公园、贵州侗乡健康养生国际旅游区、千里苗侗自驾黄金游线、“苗疆侗域列车”建设慢行步道、小火车等特色交通。(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交通运输厅;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体育局、省铁建办、民航贵州安全监管局)

(四)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景区设施及配套项目建设。加大对黎平肇兴、台江施洞、从江岜沙等20个重点旅游景区和纳入全省旅游“1+5个100工程”建设名录的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倾斜力度。加快旅游集散中心、景区游客服务中心、高速公路服务区及高速公路连接点城镇旅客服务中心、旅游标识标牌等建设。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加快旅游厕所建设。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利用云上贵州系统平台,加快旅游大数据体系建设。支持重点公共场所4G、5G网络建设,力争2018年底实现机场、高铁站、游客服务中心、乡村旅游扶贫示范村、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4星级以上酒店等重点涉旅场所4G、5G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大数据管理局)

三、打造旅游精品工程

(五)支持黔东南自治州中高端旅游产品建设。支持创建2个以上国家5A级景区,实现4A级旅游景区县县全覆盖。支持西江、加榜、环雷公山、月亮山申报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支持西江、肇兴等景区申报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力争2019年指导建成以州为单位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以大西江为代表的环雷公山百里苗疆画廊、以肇兴—从江“七星侗寨”为主线的百里侗寨画轴、以加榜梯田为代表的月亮山与都柳江百里侗寨画屏、以名城名镇名山为代表的氵舞阳河百里山水画卷、以木商文化和家祠文化为代表的清水江百里田园画廊5条重点精品线路及国际徒步旅游线路建设。支持“凯里核—环雷公山”世界级目的地龙头板块、“都柳江—黎从榕”国家生态文化公园、“镇远—云台山—氵舞阳河”全域休闲区、“天柱—锦屏—清水江”国际康养度假区4大板块构建。支持下司皮划艇激流回旋训练基地打造国际知名的水上运动基地。支持举办和提升斗牛节。支持中国生态蓝莓园—蓝梦谷创建国家农业公园。支持镇远氵舞阳河实施旅电一体化项目。(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民宗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厅、省体育局)

(六)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民族文化旅游品牌建设。支持苗族村寨、侗族村寨和镇远、隆里、旧州等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大对全州5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基础设施投入及建设力度。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民俗风情旅游目的地和中国苗侗风情国际特色旅游目的地建设。支持加榜百里梯田非遗博览体验园、农耕文化体验园、丹寨龙泉山中华始祖蚩尤文化城等旅游品牌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博物馆和村寨博物馆。支持发展“民族文化+”新业态。(牵头单位:省文化厅、省民宗委、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农委、省体育局)

(七)支持黔东南自治州举办各项大型活动。支持黔东南自治州举办全球古村落可持续发展大会、中国民族文化旅游·黔东南峰会、中国传统村落·黔东南峰会、中国民歌合唱节、贵州环雷公山超100公里跑马拉松、重走长征路·黎平站等系列重大活动;支持举办苗族姊妹节、雷山苗年、牯藏节、黎平侗年、台江施洞独木龙舟节等重大民俗节日。(牵头单位:省文化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

(八)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做优做强旅游市场主体。支持做大做强州属综合性国有文化旅游企业,做优做强专业型骨干旅游企业,做特做活中小型特色旅游企业。通过培育、引进等措施,全面加强与国内外旅游企业的合作,引进知名旅游企业,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推进旅游企业集团化、规模化发展。(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投资促进局)

四、加大旅游扶贫力度

(九)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大力实施旅游扶贫。将全州3个深度贫困县、4个极贫乡镇、1038个深度贫困村以及25个乡村旅游示范村、185个乡村旅游重点村纳入“百区千村万户乡村旅游扶贫工程”的省级乡村旅游示范区(村)建设范围,优先进行旅游资源开发。支持旅游企业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鼓励投资商、乡村集体和专业合作社投资建设休闲农庄、特色民宿、乡旅创客、农耕文化园和养老养生等项目,带动贫困户增收。通过“景区带村”“能人带户”“公司+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等方式,推进“三变”+民族村、“三变”+生态旅游、“三变”+特色产业、“三变”+特色小镇建设。为参与旅游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全额财政贴息的扶贫小额信贷。(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省扶贫办;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委、省民宗委、省农村信用联社)

五、实施生态环境提升工程

(十)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支持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综合修复治理工程,打造“三山三江”(月亮山、雷公山、云台山和都柳江、清水江、氵舞阳河)生态走廊。支持从江加榜梯田、丹寨高要梯田、台江翁密河等国家湿地公园实施生态品质提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麻江宣威、黎平长溪、黎平八舟河、岑巩都素、从江下江、洛香河等大中型水库和河道治理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实施乡村旅游示范点、休闲和观光农业旅游示范基地改水、改厕、改灶工程。(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六、加强旅游宣传营销


(十一)优先支持黔东南自治州旅游宣传推广。2018年,省级媒体和宣传平台突出宣传黔东南自治州旅游资源、旅游产品、重点旅游线路等,全力打造“中国聚宝盆·大美黔东南”形象,打响“山地旅游+民族文化”品牌。支持黔东南自治州利用高铁动车、航空器、APP客户端等方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推介。支持在中央电视台等高端平台播出宣传黔东南自治州的影视剧目和歌曲。推荐影视作品到黔东南自治州取景拍摄。协调我省境外旅游营销中心、旅游企业优先推广黔东南自治州旅游产品。(牵头单位:省政府新闻办,责任单位:省文改文产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旅游发展委)

七、加大资金政策扶持

(十二)加大资金支持。从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3000万元,用于黔东南自治州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统筹安排农业示范基地、水利风景区、遗产地保护、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文化、体育等项目建设资金以及智慧旅游建设、服务业、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转移支付、节能减排、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资金,积极向黔东南自治州相关重点项目倾斜。鼓励黔东南自治州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旅游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上市、发行企业债、股权融资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黔东南自治州的资金支持,探索以农民住房和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等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牵头单位:省财政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扶贫办、省农委、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旅游发展委、省体育局、省政府金融办)

(十三)强化政策支持。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政策、项目向黔东南自治州倾斜。2018年国家级、省级各类涉旅培训名额,重点向黔东南自治州倾斜。涉及第十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优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手续;涉及改变林地用途的,依法优先办理占用征收林地审批审核手续。对黔东南自治州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依法补偿安置前提下,可以边建设边报批;涉及占用耕地的,允许边占边补;深度贫困地区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用地预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发展委)

八、强化责任落实

(十四)加强督促检查。对纳入第十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建设项目表的项目,各责任单位和支持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帮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政府。(牵头单位:省旅游发展委,责任单位:省旅游发展和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十五)推动责任落实。黔东南自治州要整合资源,充分发挥重点旅游景区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州旅游业加速转型发展。要将目标和任务分解到各县(市)政府和州直各部门,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以召开第十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创新思路,努力做强旅游长板,壮大旅游经济。(牵头单位: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黔东南自治州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附件:支持黔东 南自治州加快旅 游业发展项 目表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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