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办〔2018〕55号《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全文

浏览量:          时间:2018-07-02 04:08:44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闽政办〔2018〕5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和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联合制定的《福建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8日





全文:福 建省学校招 收和培养国 际学生管 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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