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财税〔2018〕1271号《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版)【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19-07-27 03:48:34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财税〔2018〕1271号



 

 

【全文废止,废止依据:京财税〔2019〕1333号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2019年版全文)】

 



各区财政局、各区地方税务局、残疾人联合会,原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燕山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9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税〔2017〕778号)同时废止。



附件:北 京市残 疾人就业保 障金征收使 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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