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发〔2004〕1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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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桂发〔2004〕1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实现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人才问题是事关广西发展全局的关键问题。 本世纪头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我区正面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等多种重大发展机遇。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关键在人才。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人才工作不断得到重视和加强,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也必须看到,我区的人才总量已难以支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才分布与经济结构不匹配,高层次人才缺乏,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协调等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区发展的关键问题。只有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实施人才强桂战略,才能提升我区的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狠抓“第一资源”为“第一要务”服务,强化“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职责,确立人才工作的战略地位,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2、实施人才强桂战略是我区人才工作的根本任务。 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就是要把人才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努力造就一支门类较全、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基本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大军,为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把各类优秀人才集聚到现代化建设的各项事业中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的基本要求是:

——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才工作。坚决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于人才工作的全过程,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坚持把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人才存在于人民群众之中。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把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用人才。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坚持以能力建设为主题。按照培养与引进并重的原则,加大对人才资源能力建设的投入,优先发展科技教育事业,努力把人口压力转变为人力资源优势,为各类人才不断涌现和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坚持以人才小高地建设为重点带动整个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以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优势企事业为载体集聚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小高地的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分类指导并整体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三支队伍建设,全面促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

——坚持创新体制机制。遵循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改革取向,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人才结构调整,优化人才资源配置,促进人才合理分布。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机制,真正使人才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二、强化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3、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 树立大教育、大培训观念,在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基础上,重点培养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着力提高人的创新能力。围绕创新能力建设,根据各类人才的特点,研究制定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等各类人才资源能力建设标准和措施。制定人才培养规划,改革教育培训体制和机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训与使用相结合,促进人才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拼搏奉献精神、艰苦创业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精神,促进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

4、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教育结构,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加强农村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扎实推进“两基”工作。积极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突出抓好职业教育,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深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建设一批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的重点学科和专业,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作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教育培养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的有效机制。支持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

5、构建多元、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 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积极推动学习型组织和学习型社区建设。制定激励各类人才学习的政策,鼓励人们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终身学习。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促进国民教育体系、干部教育体系和其他社会继续教育体系的衔接配合,形成多层次、广覆盖的教育培训网络。强化用人单位在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鼓励用人单位加大教育培训的投入力度,把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年度预算。鼓励在职自学,完善带薪学习制度。制定科学规范的质量评估和监督办法,提高教育培训成效。

6、加大各类人才的培训力度。 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十大工程”,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培训。实施公务员素质提升计划,着力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突出抓好公务员职业化和专业化培训,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公务员。继续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计划,以提高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培养一批具有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熟知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优秀企业家。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加强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和高新技术人才的培养,尤其要培养一大批我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才。健全高、中、初三级职业技能培训网络,实施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加快培养适应我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

三、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营造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7、建立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 根据德才兼备的要求,从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人手,建立以业绩为依据,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

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认可。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制度,把群众的意见作为考核评价党政人才的重要尺度。制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党政人才的岗位职责规范,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和考核评价标准。建立健全考核工作责任制。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市场和出资人认可。发展和规范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构。探索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制度。积极吸收国内外有效的测评技术,完善反映经营业绩的财务指标和反映综合管理能力等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体系。改进国有资产出资人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考核评价工作,围绕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突出对经营业绩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以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为重点,稳步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执业资格制度建设。积极探索资格考试、考核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开展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

8、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 积极探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全社会各类人才充分施展才能的选人用人机制,在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践中发现人才、选用人才、培养人才。

进一步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以扩大民主、加强监督为重点,完善选任制,改进委任制,规范考任制,推行聘任制。改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办法。加大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选拔一批德才兼备、具有战略思维和世界眼光的中青年留学回国人员担任区直部门和市、县两级领导职务。建立和完善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探索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以推进企业经营管理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坚持市场配置、组织选拔和依法管理相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方式。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对经理人推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按照企业发展战略和市场取向,吸引国际国内各类优秀人才到企业任职。

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以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用人制度,扩大单位用人自主权。加快建立和实施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启动与科学设岗、合理定编相配套的事业单位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规范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等环节,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9、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 针对各类人才的特点,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鼓励人才创新创造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按照中央部署,稳步推进党政机关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地区津贴制度。开展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逐步建立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将经营者薪酬与其责任、风险和经营业绩直接挂钩,不断改善收入结构,逐步建立与市场价格接轨、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完善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鼓励知识、专利、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激励人才创新创造。制定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多元化人才奖励体系。研究制定自治区级人才奖项统一规范的评选标准和奖励办法。坚持奖励与惩戒相结合,做到奖惩分明,实现有效激励。

10、建立健全人才保障制度。 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探索建立重要人才政府投保制度。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和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消除人才合理流动的政策障碍。加快福利制度改革,逐步实现福利货币化。探索建立向高层次人才倾斜的岗位津贴制度、住房补贴制度、科研经费保障制度和学术休假制度。

四、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11、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 全面推进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加快中心城市龙头示范型人才市场建设,健全人才市场的公共人事服务功能,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服务效能,使其成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调节、集聚和配置人才资源的主要阵地。实现县级人才市场和县级劳动力市场的相互贯通,逐步建立统一的人才市场。进一步发挥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市场主体作用,促进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制定市场准入标准和运营规则,鼓励支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人才中介机构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政府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体制改革,逐步实现管办分离、政事分开。完善人才市场政策法规体系,依法加强对人才市场的监管,努力形成政府部门宏观调控、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行业协会严格自律、中介组织提供服务的运行格局。消除人才市场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市场和各类要素市场的相互贯通。积极开拓海外人才市场。

12、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破除人才流动中的体制性障碍,积极疏通三支队伍之间、不同所有制组织之间、不同地区之间的人才流动渠道。发展人事代理等业务,改革户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放宽户籍准入政策。完善人才统计分析制度,编制和发布人才开发目录,定期发布人才供求信息,引导人才培养单位和求职者适应市场,提高政府对人才的宏观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规范人才流动秩序,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的合法权益。实施重要人才安全保护制度,有效防止重要人才流失。

五、拓宽引才引智渠道,鼓励各类人才以多种方式服务广西

13、拓展引才引智发展平台。突破人才开发体制中政出多门、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瓶颈,加强领导,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做好引才引智工作的强大合力。坚持招商与招才并重,引资与引智并举,以项目吸引人才,以产业集聚人才,以事业留住人才。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培育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和咨询服务中介机构,为人才创业提供社会化服务。建立人才、科技成果及知识产权与企业、资本有效“对接”的机制。

14、建立快捷的引才引智“绿色通道”。遵循市场配置、来去自由、人尽其才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根据市场需求,放开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试行以引进人才为主导的工作居住证制度,持证者享受与本地人才同等的待遇。简化引进手续,实行“一站式”等便利服务。事业单位引进急需人才和重要人才,有空编的允许自主引进,满编的允许先进后出。鼓励企事业单位通过项目招投标、讲学、举办名人论坛、聘请客座教授、顾问等柔性流动方式,吸引各类人才尤其是国际国内“顶尖人才”。

启动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工程。建立健全留学人员服务机构。充分利用政府组织和民间交流两种引进渠道,面向国内外吸引高层次急需人才。创新完善吸引留学人才、海外人才和人才智力的配套政策。完善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项目资助等政策。

鼓励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来挂创业。凡愿意到我区工作的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可在全区先落户后择业、创业,免费享受就业推荐、人事档案暂存、户口托管等人事服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大量吸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制定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政策,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

15、加大外向型人才开发和培养,促进人才国际交流。实施“南博人才”开发计划。建立“南博人才”培训基地,组织实施“南博人才”培训工程。加强南博会志愿者和社会参与者等通用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工作。加快人才开发国际化的进程,为开发高层次外向型人才提供国际交流平台。加强与东盟以及世界各国的人才、技术和项目的双向交流,建立国际双边或多边合作开发人才的有效机制。

六、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培养造就高素质党政干部队伍


16、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创建学习创新型领导班子活动,加强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强化理论武装和实践锻炼,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群众观,着力解决党政领导干部理想信念、政治方向、政治纪律、宗旨观念等根本问题。大力提高党政领导干部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17、加强党政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后备干部人才库。研究制定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完善选拔后备干部工作。坚持备用结合,提拔党政领导干部一般从后备干部队伍中产生。坚持把乡镇和企业作为培养选拔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源头,注重从乡镇、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社会机构中挑选优秀中青年人才进入各级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人才库。坚持和完善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和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工作锻炼制度。

七、以建设人才小高地为重点,培养造就专业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高层次人才

18、加快推进人才小高地建设。围绕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本着科技与经济相结合、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并重的原则,依托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和优势企事业单位,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建设一批具有高层次、专业化、好环境、多样性等特点的人才小高地,集聚和培养一批高层次专业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并有效发挥作用。制定全区人才小高地建设规划。各地要把人才小高地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力做好辖区内自治区级人才小高地建设服务工作,指导、建设好本级的人才小高地。通过人才小高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实现专业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点突破,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

19、加强人才小高地载体建设。事业是吸引人才的基础。要注重建设吸纳人才干事业的载体,以载体聚集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根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选择一些重点产业、重点项目和相应的企业,通过指导和帮助建设成为人才小高地的载体。抓好重点学科建设,支持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与国内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联合办学、合作研究,形成载体吸引和集聚高层次人才。

20、加大领军人才开发力度。领军人才是人才小高地聚集的高层次人才团队的带头人。针对各领域、各产业的特点,制定领军人才分类开发计划。抓紧启动各类领军人才开发工程,努力造就一批具有原创能力,处于国内乃至国际前沿水平的学术技术精英、具有国际商业头脑和适应全球化经营能力的优秀企业家以及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科学家、教育家、艺术家。探索建立社会化、行业化的领军人才管理制度。通过建立专家项目签约制、驻桂专家登记制等,建立健全相关服务机构,为各类领军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通过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形成一批既有基础研究、项目开发和推广应用等不同领域,又有年龄梯次结构,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创业人才团队,形成一批新型企业家群体,引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创新,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八、适应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的要求,加快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21、实施职业技能振兴计划。实施万名新技师培养计划。启动制造业、软件业和现代服务业等行业紧缺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加快培养一批重点产业、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和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完善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鼓励企业在关键岗位、工序设立首席职位,培育技能领头人并发挥其作用。大力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22、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工程。大力开展县乡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民教育培训和农村劳务输出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实行农科教相结合,加快培养一批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服务体系。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农村实用人才开发创业,参加由政府资金支持的农业开发项目招投标,创办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取消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洲的力度。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外出务工人员学成一技之长回乡创业,发展壮大劳务开发经济。加强人才和智力扶贫。

九、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促进人才工作协调发展

23、坚持人才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把人才工作作为制定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开发和配置人才资源。建立人才资源开发宏观调控和统筹协调机制,促进人才在城乡、区域、产业、行业和不同所有制之间的合理分布。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抓紧培养各类紧缺人才。重视少数民族人才的开发,继续实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大力培养青年人才、妇女人才和党外人才,注意发挥离退休人才的作用,促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

24、大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工作。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各类人才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范围。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在政治上一视同仁,在人才政策上统一标准,在公共资源运用上平等开放,在改善创业环境和工作生活条件上积极提供服务。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纳入自治区优秀专家和新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评选表彰范围。不定期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出国(境)或到国内知名高等院校参加各种专题培训。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大中专毕业生、军转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就业,鼓励党政机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人才向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流动。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才的合法权益。

25、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的人才工作。制定灵活的用人政策,稳定和用好现有人才。按照“提高素质、改善结构、大胆选拔、放手使用”原则,加强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制定鼓励各类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工作的优惠政策。采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流动方式吸引一批人才尤其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按照“突出重点、对口支援、按需选派、定期轮换”的原则,有计划地从上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各类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挂(任)职。鼓励和引导在中心城市工作的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层单位工作和锻炼,对具有上述基层工作经历的人才,在培训进修、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优先考虑。

十、全面贯彻党管人才原则,为人才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26、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各级党委要按照管好用活的要求,重点做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的工作,处理好党管人才和尊重人才成长规律的关系、党管人才和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关系、党管人才和依法管理人才的关系,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

27、建立人才工作的新格局。各级党委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人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做好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自治区成立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健全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目标责任制,把人才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政一把手政绩的重要内容。实行人才工作奖励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人才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出现重大失误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28、加大人才工作的投入。牢固树立人才投入是效益最大的投入的观念,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政府宏观引导、用人单位为主、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共同承担的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各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人才工作的投入;要整合现有用于人才工作的资金,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人才工作投入资金购使用效益。在重大建设和科研项目经费中,要划出一定份额用于人才开发。自治区设立人才小高地建设专项资金。鼓励各类社会组织设立人才发展、资助、定向培养等基金用于人才投资,支持和引导人才进行自我设计、自主投入。

29、努力营造人才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实施人才强桂战略的重要意义,宣传优秀人才的先进事迹,宣传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人才工作的先进经验,为人人竞相成才和充分施展才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30、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本《决定》精神,对照中央要求,认真清理与本《决定》不符的人才政策、规定,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人才强桂战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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